11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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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妻。”
宁宇只瞟了一眼,就收回目光。
阿崇似乎知道宁宇在想什么,他笑了下:“这里做这些都是合法的,欧洲人喜欢来这里享受生活,也是喜欢享受便宜的性。地域文化嘛,你们可能瞧着新鲜,骨子里不太看得上,但这就是芭提雅。”
宁宇笑了下:“我没看不上,我只是更喜欢你情我愿。”
“他们都是你情我愿啦,一个花钱买快乐,一个赚钱讨生活。”阿崇耸肩,“天经地义的买卖,不讲感情,各取所需,我觉得很正常,很合理。”
宁宇没答。
他带着宁宇进了红灯区,七绕八绕地走了两条街,穿过一条小巷,走进了一家有些闹的酒吧。进去前有人来收他们的手机帮忙寄存,递过去的时候宁宇想的是,这地方可能要带点颜色。
本来还是有点心理准备,但进去一看,宁宇还是震惊了。
等其中一个背对着他们的舞女站了起来在台上走动了一圈,是……
面前景象太壮观,反正宁宇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不停在震惊三连。
阿崇看宁宇看得目瞪口呆的样子觉得好笑,问他:“喜欢吗?”
宁宇脱口而出:“不喜欢,太假了。”
“哈哈,确实做过的是很明显啦,看着挺假的,但他们也蛮不容易的。”阿崇把他带到吧台,“他们上台表演也要吃点东西,对身体伤害很大。”
宁宇了然,愣愣地点头,也没敢多看。
“喝一点?”阿崇说,“我会调酒,想喝什么我给你调啊。”
“……你又会调酒了?”
你什么都会。
“会啊,我什么都会一点。”阿崇语气又是那种云淡风轻的,“以前喜欢来这里喝酒,老板很好玩,我们就认识了,是老板教我调酒的。所以嘛,出来还是要多认识朋友。”
宁宇心里想的却是,你跟我认识,我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难道教你写代码?
阿崇把宁宇带到了吧台前,给他介绍那个正在调酒的朋友。是个美国人,叫卢卡斯。金发碧眼,身材很好,见宁宇看过来,卢卡斯一边摇冰一边笑着说,阿崇又带朋友来了啊。
他和阿崇聊了两句又去调酒了。阿崇在音乐声里大声问宁宇:“你想喝什么?”
宁宇也大声回过去问:“你最会调什么?”
说话费力,阿崇只能探过身子凑到宁宇耳边说:“一般的酒都会调,调得最好的是那种五颜六色的酒,小姑娘最喜欢!”
宁宇想象了一下五颜六色的酒,小姑娘喜欢,应该很好看。他说:“那你给我调一杯五颜六色的。”
阿崇笑了下,拿出了三个摇杯。灯光暗,场中央的灯球偶尔打一道光束到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在灯光里会亮一刹。
阿崇眼尾阔,笑起来招招摇摇,一晃一晃地,看得人站不稳。
宁宇不知道阿崇往那三个摇杯里面放了些什么,他不怎么到酒吧喝酒,也不懂这些。但让宁宇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阿崇往其中一个杯子里打了一个蛋清,而且每个杯子里都放了弹簧。东西加完以后,他把三个摇杯盖好,两只手各拿一个摇杯,剩下的一个用左右手腕部顶稳,然后开始shake。
这个动作在宁宇眼里已经非常专业了,更何况阿崇还保持那个姿势摇了很久很久。宁宇看过时间,第一次他大概摇了五分钟。
中途停了一会儿,大概是手臂有些酸。阿崇让卢卡斯喂他一口水,结果卢卡斯从柜子里拿了瓶黑啤扯开盖子就往阿崇嘴里怼,阿崇手里还有摇杯也不好伸手去推,脸让了一下,来不及喝下的酒从嘴角蔓下来。
等一瓶酒一口气喝光,阿崇的下巴、脖颈、前胸的衣服都浸湿了。
喝完一瓶他转头大口吸了口气,对宁宇说:“好舒服!”
宁宇觉得阿崇眼睛似乎更亮了些。他问:“还要摇很久?”
“对啊,大概要摇十五到二十分钟,颜色才会好看。你要喝五颜六色嘛,五颜六色的要摇很久。”阿崇笑,“摇这种要有……中文应该叫麒麟臂,摇一杯,好伤元气!”
他说完,就侧过身子去继续三杯齐摇。
宁宇目光没地方放,就放在阿崇手里的摇杯上。盯久了以后视觉疲劳,他开始有些头晕。
脑中思绪开始散,乱七八糟地四散开来——
宁宇想到一串代码,想到口袋里那盒中午在7-11买的套,想到下个月入职的那家公司员工手册有113页,想到他的生活规规矩矩,想到他的生活一成不变。
过往那些看不见形状的规矩把他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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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妻。”
宁宇只瞟了一眼,就收回目光。
阿崇似乎知道宁宇在想什么,他笑了下:“这里做这些都是合法的,欧洲人喜欢来这里享受生活,也是喜欢享受便宜的性。地域文化嘛,你们可能瞧着新鲜,骨子里不太看得上,但这就是芭提雅。”
宁宇笑了下:“我没看不上,我只是更喜欢你情我愿。”
“他们都是你情我愿啦,一个花钱买快乐,一个赚钱讨生活。”阿崇耸肩,“天经地义的买卖,不讲感情,各取所需,我觉得很正常,很合理。”
宁宇没答。
他带着宁宇进了红灯区,七绕八绕地走了两条街,穿过一条小巷,走进了一家有些闹的酒吧。进去前有人来收他们的手机帮忙寄存,递过去的时候宁宇想的是,这地方可能要带点颜色。
本来还是有点心理准备,但进去一看,宁宇还是震惊了。
等其中一个背对着他们的舞女站了起来在台上走动了一圈,是……
面前景象太壮观,反正宁宇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不停在震惊三连。
阿崇看宁宇看得目瞪口呆的样子觉得好笑,问他:“喜欢吗?”
宁宇脱口而出:“不喜欢,太假了。”
“哈哈,确实做过的是很明显啦,看着挺假的,但他们也蛮不容易的。”阿崇把他带到吧台,“他们上台表演也要吃点东西,对身体伤害很大。”
宁宇了然,愣愣地点头,也没敢多看。
“喝一点?”阿崇说,“我会调酒,想喝什么我给你调啊。”
“……你又会调酒了?”
你什么都会。
“会啊,我什么都会一点。”阿崇语气又是那种云淡风轻的,“以前喜欢来这里喝酒,老板很好玩,我们就认识了,是老板教我调酒的。所以嘛,出来还是要多认识朋友。”
宁宇心里想的却是,你跟我认识,我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难道教你写代码?
阿崇把宁宇带到了吧台前,给他介绍那个正在调酒的朋友。是个美国人,叫卢卡斯。金发碧眼,身材很好,见宁宇看过来,卢卡斯一边摇冰一边笑着说,阿崇又带朋友来了啊。
他和阿崇聊了两句又去调酒了。阿崇在音乐声里大声问宁宇:“你想喝什么?”
宁宇也大声回过去问:“你最会调什么?”
说话费力,阿崇只能探过身子凑到宁宇耳边说:“一般的酒都会调,调得最好的是那种五颜六色的酒,小姑娘最喜欢!”
宁宇想象了一下五颜六色的酒,小姑娘喜欢,应该很好看。他说:“那你给我调一杯五颜六色的。”
阿崇笑了下,拿出了三个摇杯。灯光暗,场中央的灯球偶尔打一道光束到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在灯光里会亮一刹。
阿崇眼尾阔,笑起来招招摇摇,一晃一晃地,看得人站不稳。
宁宇不知道阿崇往那三个摇杯里面放了些什么,他不怎么到酒吧喝酒,也不懂这些。但让宁宇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阿崇往其中一个杯子里打了一个蛋清,而且每个杯子里都放了弹簧。东西加完以后,他把三个摇杯盖好,两只手各拿一个摇杯,剩下的一个用左右手腕部顶稳,然后开始shake。
这个动作在宁宇眼里已经非常专业了,更何况阿崇还保持那个姿势摇了很久很久。宁宇看过时间,第一次他大概摇了五分钟。
中途停了一会儿,大概是手臂有些酸。阿崇让卢卡斯喂他一口水,结果卢卡斯从柜子里拿了瓶黑啤扯开盖子就往阿崇嘴里怼,阿崇手里还有摇杯也不好伸手去推,脸让了一下,来不及喝下的酒从嘴角蔓下来。
等一瓶酒一口气喝光,阿崇的下巴、脖颈、前胸的衣服都浸湿了。
喝完一瓶他转头大口吸了口气,对宁宇说:“好舒服!”
宁宇觉得阿崇眼睛似乎更亮了些。他问:“还要摇很久?”
“对啊,大概要摇十五到二十分钟,颜色才会好看。你要喝五颜六色嘛,五颜六色的要摇很久。”阿崇笑,“摇这种要有……中文应该叫麒麟臂,摇一杯,好伤元气!”
他说完,就侧过身子去继续三杯齐摇。
宁宇目光没地方放,就放在阿崇手里的摇杯上。盯久了以后视觉疲劳,他开始有些头晕。
脑中思绪开始散,乱七八糟地四散开来——
宁宇想到一串代码,想到口袋里那盒中午在7-11买的套,想到下个月入职的那家公司员工手册有113页,想到他的生活规规矩矩,想到他的生活一成不变。
过往那些看不见形状的规矩把他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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