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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男神,快进到碗里来明若墨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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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陆安华,与明若订过娃娃亲的男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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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寒不以为意,“没办法,你们没结婚的,不知道结婚的苦!”嘴里说着苦,脸上也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

陆安华并未睡着,是以当明若在他对面坐下时,他立刻就感觉到了,睁开眼,他叫了声“嫂子”。

“我是不是打扰你了?”明若有些不好意思道。

“没有。想喝什么?橙汁,对吧?”没等明若回答,他就拿起茶几上的空杯倒了杯橙汁递了过去。

明若接过,“谢谢!”

陆安华笑笑,他人长得很是好看,宽额头,桃花眼,直鼻梁,薄嘴唇,和墨允寒的冷峻不同,他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特别是那双桃花眼,一笑起来让人有一种被阳光照耀的感觉。

明若想起洛珊喜欢陆安华,便问道:“我能请你签个名吗?”

陆安华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看着明若。从他一见到明若,他就没从她脸上看到过粉丝见到偶像的那种激动表情,怎么会来跟自己要签名呢?

“我替我同学要的,她很喜欢你,说你是她最想嫁的男人。”明若解释着。

“那你呢?”陆安华问道。

“我?我也挺喜欢你拍的戏的。”明若答得有些敷衍。

陆安华一眼看出明若的敷衍,不在意地道:“说不喜欢也没关系,反正我也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我。”

明若淡淡一笑,想起最开始的目的,便道:“那个签名?”

“本子和笔拿来。”

“哦。”明若赶紧从包包里拿出自己记灵感和素材的小本子,翻到空白的一页,然后又拿出一只中性笔,拔下笔帽,一齐递给陆安华。

陆安华刷刷刷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将本和笔递了过来。

明若合上本子前看了眼陆安华的签名,字很大气,有磅礴之势,“你的字很好看。”

“谢谢!”他之前写字就很好看,进演艺圈后又特意练过,自然是拿得出手的。

看着明若的动作和表情,陆安华忍不住问道:“明若,你对我真的一点儿印象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