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正好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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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留着极长的黄色头发,甚至将自己整张脸遮掉一半。他鼻子上打着一个鼻环,眼眶周围用墨粉抹得极黑,穿着一件挂着铜环的夹克衫,脖子上戴着各种各样的铜制项链。
刚看见这个年轻人福特就瞪大了眼睛,“见鬼了吗?你这是什么样的打扮?”
这个年轻人显然是多次经历过这样的场所,他哼哼一声,眼睛桀骜地斜视着福特,然后缓缓转过脸去。
“你这个混账!”
福特正准备撸起袖子给这个不识好歹的年轻人几个巴掌,忽然那年轻人惊讶地看着罗恩,喊了一声,“罗恩?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听到这话之后福特停在了原地,他皱着眉头看着罗恩,问道:“你认识?”
罗恩也愣了愣,他印象之中记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很是熟悉,但是他一时半会叫不上来这个年轻人的名字。
这本该是罗恩的记忆,而不是他的。
两人的记忆融合在了一起,让罗恩在某些细节方面出现了纰漏。
例如现在,他能够清楚记得在被韦斯特带走的那一个晚上,他就是在跟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喝酒,可是现在,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个年轻人叫什么。
看到罗恩的面色,福特这个在贵族与官员之间混迹的人精很快就明白了,他嘟囔了一句,“该死,我原本还想给他两拳让他知道厉害的……”
“罗恩?为什么你在这里?我从来不知道你竟然还在警局任职,这简直不可思议。”年轻人又冲着罗恩道。
“嗯……我只不过是过来协助福特警官办案而已,现在我要问你几件事。”
在看到罗恩这个熟人之后年轻人显得愈加有些放肆了,他不耐烦地挣脱了身边摁着他肩膀的警员的手,然后扭了扭肩膀,“好吧,不过最好快一点!”
那名警员脸色很不好看,不过碍于罗恩在场,又没有得到福特的暗示,他不敢有其他动作。只暗暗记下了这个人,冷哼了一声,走到了一旁。
“那个……嗯……”
罗恩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位年轻人,低头随意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笔记之后,他抬起头来对这个年轻人动用了金手指。
“姓名:强森.麦克。
年龄:十九岁。
状态:健康。
道路:无。
职业:无。
能力:无。”
这次使用金手指没有给罗恩带来什么负面的作用,难道使用这个金手指的代价与对方的实力有关吗?
“强森,”罗恩暂且放下这个猜想,问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举止怪异的老头?”
强森有些意外于罗恩对他的称呼,要知道,在罗恩跟他混的时候,罗恩可是一直叫他为摇滚哥的!
或许是因为现在有警察在场吧。
强森没有多想,他回道:“我当然见过,你忘了吗?我们就是在夜色酒馆里面遇到那个怪异的老头的!你不是说那个老头出手阔绰,准备找个机会对他下手吗?”
听到这话,福特古怪地看了罗恩一眼,低声嘀咕了一句有的没有,没再多说。
罗恩没有想到这件事竟然会在这里被人捅出来,他咳了咳,换了一个话题,“那你有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他?”
“你在说笑了,就算我见过他我也不会注意,像我这样的年轻人注意的难道不应该是前凸后翘的姑娘吗?”
福特很用力拍了拍桌子,“嘿嘿嘿!谁允许你在这里说笑的?!你以为这是你家里吗?!混账!”
强森有些恼火,但没有发作,只闭上了嘴巴。
罗恩稍微回忆了一下那天晚上在酒馆碰到韦斯特的情形,他记得强森似乎说过一句类似于“又是这个老头”之类的话,于是他很认真问道:“你真的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那个老头吗?听着,这件事非常重要。”
强森抬起头看了罗恩一眼,他脸色有些不耐烦,但也开始陷入了回想。半晌之后,他回道:“是的,我确实在另一个地方见过他。”
“哪里?什么时候?”
“就在我们去酒馆的那一天,我去乔治家里去叫乔治一起,在楼梯口似乎见到了一个差不多的身影。”
罗恩沉默片刻,“我记得那一晚乔治没有来?”
“对,不知道这个混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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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留着极长的黄色头发,甚至将自己整张脸遮掉一半。他鼻子上打着一个鼻环,眼眶周围用墨粉抹得极黑,穿着一件挂着铜环的夹克衫,脖子上戴着各种各样的铜制项链。
刚看见这个年轻人福特就瞪大了眼睛,“见鬼了吗?你这是什么样的打扮?”
这个年轻人显然是多次经历过这样的场所,他哼哼一声,眼睛桀骜地斜视着福特,然后缓缓转过脸去。
“你这个混账!”
福特正准备撸起袖子给这个不识好歹的年轻人几个巴掌,忽然那年轻人惊讶地看着罗恩,喊了一声,“罗恩?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听到这话之后福特停在了原地,他皱着眉头看着罗恩,问道:“你认识?”
罗恩也愣了愣,他印象之中记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很是熟悉,但是他一时半会叫不上来这个年轻人的名字。
这本该是罗恩的记忆,而不是他的。
两人的记忆融合在了一起,让罗恩在某些细节方面出现了纰漏。
例如现在,他能够清楚记得在被韦斯特带走的那一个晚上,他就是在跟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喝酒,可是现在,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个年轻人叫什么。
看到罗恩的面色,福特这个在贵族与官员之间混迹的人精很快就明白了,他嘟囔了一句,“该死,我原本还想给他两拳让他知道厉害的……”
“罗恩?为什么你在这里?我从来不知道你竟然还在警局任职,这简直不可思议。”年轻人又冲着罗恩道。
“嗯……我只不过是过来协助福特警官办案而已,现在我要问你几件事。”
在看到罗恩这个熟人之后年轻人显得愈加有些放肆了,他不耐烦地挣脱了身边摁着他肩膀的警员的手,然后扭了扭肩膀,“好吧,不过最好快一点!”
那名警员脸色很不好看,不过碍于罗恩在场,又没有得到福特的暗示,他不敢有其他动作。只暗暗记下了这个人,冷哼了一声,走到了一旁。
“那个……嗯……”
罗恩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位年轻人,低头随意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笔记之后,他抬起头来对这个年轻人动用了金手指。
“姓名:强森.麦克。
年龄:十九岁。
状态:健康。
道路:无。
职业:无。
能力:无。”
这次使用金手指没有给罗恩带来什么负面的作用,难道使用这个金手指的代价与对方的实力有关吗?
“强森,”罗恩暂且放下这个猜想,问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举止怪异的老头?”
强森有些意外于罗恩对他的称呼,要知道,在罗恩跟他混的时候,罗恩可是一直叫他为摇滚哥的!
或许是因为现在有警察在场吧。
强森没有多想,他回道:“我当然见过,你忘了吗?我们就是在夜色酒馆里面遇到那个怪异的老头的!你不是说那个老头出手阔绰,准备找个机会对他下手吗?”
听到这话,福特古怪地看了罗恩一眼,低声嘀咕了一句有的没有,没再多说。
罗恩没有想到这件事竟然会在这里被人捅出来,他咳了咳,换了一个话题,“那你有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他?”
“你在说笑了,就算我见过他我也不会注意,像我这样的年轻人注意的难道不应该是前凸后翘的姑娘吗?”
福特很用力拍了拍桌子,“嘿嘿嘿!谁允许你在这里说笑的?!你以为这是你家里吗?!混账!”
强森有些恼火,但没有发作,只闭上了嘴巴。
罗恩稍微回忆了一下那天晚上在酒馆碰到韦斯特的情形,他记得强森似乎说过一句类似于“又是这个老头”之类的话,于是他很认真问道:“你真的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那个老头吗?听着,这件事非常重要。”
强森抬起头看了罗恩一眼,他脸色有些不耐烦,但也开始陷入了回想。半晌之后,他回道:“是的,我确实在另一个地方见过他。”
“哪里?什么时候?”
“就在我们去酒馆的那一天,我去乔治家里去叫乔治一起,在楼梯口似乎见到了一个差不多的身影。”
罗恩沉默片刻,“我记得那一晚乔治没有来?”
“对,不知道这个混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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