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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跳宝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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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

  这里终于有人声了,这条胡同跟旁边那条一样,都是大门紧闭的,但是在前面却是围着一群人,有吵杂声传来。

  高杰义领着吕杰诚过去,只瞧了一眼,就立刻被吸引住了。

  这也是一家四合院,院门是打开的,里面站着不少人,外面围着看热闹的也有一圈人。最为奇特的是门槛旁边躺着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模样年轻,剃了一个板寸脑袋,身上穿着青色的短巾汗衫,下身裤子带着绑腿,脚上穿着一双鞋底被磨得不成样子的破布鞋。小伙子躺在地上,悠哉悠哉,手还枕在脑袋后面,一副好不惬意的模样。

  四合院里也站着不少人,大多是黑色短巾汗衫打扮。老北京人讲老礼儿,一般出门都穿大褂,短巾汗衫的打扮一般都是干苦力的穷人,甚至很多穷苦人也都是要穿大褂的。另外一群喜欢穿短巾汗衫的,那就是流氓混混,穿着长衫大褂,这动手打架可就不方便了。

  领头的一个是个青皮脑袋,光头脑袋发着青光。锃光瓦亮的脑袋,那是真光头,那是人家脱发。毛发旺盛的人,是需要经常刮头皮的,所以会呈现一股子淡淡的青色。

  最喜欢弄成光头的,一个是出家的和尚,另外一个就是混混,混混需要打架呀。打架有一句至理名言,头发越长,打架越亏。所以清朝灭亡的时候,好些人都不愿意剪辫子,但混混们却是最积极的,他们早不想要了。

  领头的青皮脑袋,面相凶狠,手上揉着一对铁球,身上穿着黑色大褂,外面套着一件马褂,正冷眼瞅着这躺在地上的年轻小伙子。

  “球爷,就是这小子来捣乱。”旁边有混混跟领头的报告了。

  人的名树的影,高杰义还真知道这个混混头子,他对门头沟的流氓不清楚,但是对天桥这一块的混混还是知道的。

  这人外号铁球袁大木,是天桥四霸天之一八指郑勇的手下,因为他总喜欢揉着一对铁球,所以被人给了这样一个外号。

  高杰义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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