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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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信问李富:“不是你要见我?”
李富冷着脸回答:“胜哥不要让我难做。”
说着开了门。
太保球他们想跟着进去,李富伸手拦住。
绅士胜不会把自己置于一个陌生的不知是否安全的环境。
杨曼喝了一点点酒,有点微醺。
对李富说道:“让他们进来。”
声音绵软清脆,仿佛一只初晨的鸟儿。
光是这个声音,已经让男人们的骨头全部酥了。
太保球他们的笑容已经慢慢嬴荡了起来。
没有男人可以抵抗艳遇的魅力。
杨曼已经跟李富打过招呼。
自己想要睡洪乐社的大哥。
让他知道分寸。
李富听见大小姐的可能是有点醉了,对方中信说:“胜哥,房间里只有大小姐一个人,你不至于怕吧!”
方中山挥手示意,让跟班他们出去。
兴致勃勃的走进去。
他本以为,会看见一朵妖艳的食人花。
毕竟联盛的大小姐在铜锣湾宣布要收拾东星的乌鸦,结果她哥直接把东星给干没了。
他知道,联盛的大小姐刚成年。
港岛地区的女孩子,以成熟为美。
但是她这种,很难形容。
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嘴唇微微上扬,让人看了总觉得她好像在微笑。
酒精让她的双颊有些绯红,看起来,特别诱惑。
绅士胜没有走到她那边,而是在她对面坐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对这个女人充满了戒心。
他自顾坐下,气势凌人:“联盛的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两人都心知肚明。
杨曼支着下巴:“我都这样了,你还不明白。”
绅士胜今年都三十了,比她大一轮。
“小妹妹,你玩的有点大。”
他已经开始考虑,如果自己把她睡了,联盛会不会跟她翻脸。
算计了一下。
不划算。
玫瑰花都带刺。
别人花园里的玫瑰,最好不要肖想。
他冷静了下来。
眼神里面满是忌惮。
那可怜的一丝丝的,微不足道的情欲,已经在他片刻的算计之中,消失殆尽。
杨曼并不气馁。
根据原著来看,绅士胜喜欢有挑战性的女人,她这种大大咧咧送上门的,他会多想,会拒绝,是她能想到的事。
杨曼穿着一身香奈儿的包身裙,完美的勾勒出她的小蛮腰。
下面一双笔直的纤细的腿,没有一丝累赘。
逛街无暇。
他注意到她的脚,嫩的像是一块豆腐。
他很想去摸一摸,是不是真的会像是一块豆腐的手感。
穷酸的女人,可以从她们都脚看出来。
杨曼从自己的位子上走过去,跨坐在他身上:“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发觉他在看自己的脚。
杨曼脱掉了高跟鞋,把脚放在他的大腿上。
往根部游移。
事情发展成这样,对方没有拒绝,已经十拿九稳了。
杨曼撩了一下头发,正式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 Angel 。”
轻轻的一个吻,朝思暮想到如今。
那是温柔的缠绵。
当杨曼站起来的时候,他看清楚了她整个人。
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她看起来,“很贵”。
被这样一个女人青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拒绝。
结束了短暂的一个吻之后,他和她紧紧的抱着:“你在哪里见过我,如果我见过你的话,你那么漂亮,我一定记得。”
杨曼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我在车上,你应该没注意到我。”
绅士胜还是不太信,抓住她不大老实的手:“现在的小妹妹都喜欢我这种老头子?”
杨曼解释:“个人比较喜欢大叔而已。你应该经验丰富吧,不要把我弄得太疼,我是第一次。”
他有些不信,作风那么豪放大胆的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是个雏儿。
结果还真是。
他手底下有场子,那些马子也会做一些假,弄些鸽子血,以内处呂的价格和一般都价格是不一样的。
不过,他经手了那么多女人,一瞬间他就判断出,她没撒谎。
他抱着她,呼吸急促,
这是和从前完全不同的体验,她浑身都每一寸肌肤都嫩的跟鸡蛋羹一样。
仿佛再用力一点,就可以把她捏碎。
事实上人是不会被捏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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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信问李富:“不是你要见我?”
李富冷着脸回答:“胜哥不要让我难做。”
说着开了门。
太保球他们想跟着进去,李富伸手拦住。
绅士胜不会把自己置于一个陌生的不知是否安全的环境。
杨曼喝了一点点酒,有点微醺。
对李富说道:“让他们进来。”
声音绵软清脆,仿佛一只初晨的鸟儿。
光是这个声音,已经让男人们的骨头全部酥了。
太保球他们的笑容已经慢慢嬴荡了起来。
没有男人可以抵抗艳遇的魅力。
杨曼已经跟李富打过招呼。
自己想要睡洪乐社的大哥。
让他知道分寸。
李富听见大小姐的可能是有点醉了,对方中信说:“胜哥,房间里只有大小姐一个人,你不至于怕吧!”
方中山挥手示意,让跟班他们出去。
兴致勃勃的走进去。
他本以为,会看见一朵妖艳的食人花。
毕竟联盛的大小姐在铜锣湾宣布要收拾东星的乌鸦,结果她哥直接把东星给干没了。
他知道,联盛的大小姐刚成年。
港岛地区的女孩子,以成熟为美。
但是她这种,很难形容。
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嘴唇微微上扬,让人看了总觉得她好像在微笑。
酒精让她的双颊有些绯红,看起来,特别诱惑。
绅士胜没有走到她那边,而是在她对面坐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对这个女人充满了戒心。
他自顾坐下,气势凌人:“联盛的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两人都心知肚明。
杨曼支着下巴:“我都这样了,你还不明白。”
绅士胜今年都三十了,比她大一轮。
“小妹妹,你玩的有点大。”
他已经开始考虑,如果自己把她睡了,联盛会不会跟她翻脸。
算计了一下。
不划算。
玫瑰花都带刺。
别人花园里的玫瑰,最好不要肖想。
他冷静了下来。
眼神里面满是忌惮。
那可怜的一丝丝的,微不足道的情欲,已经在他片刻的算计之中,消失殆尽。
杨曼并不气馁。
根据原著来看,绅士胜喜欢有挑战性的女人,她这种大大咧咧送上门的,他会多想,会拒绝,是她能想到的事。
杨曼穿着一身香奈儿的包身裙,完美的勾勒出她的小蛮腰。
下面一双笔直的纤细的腿,没有一丝累赘。
逛街无暇。
他注意到她的脚,嫩的像是一块豆腐。
他很想去摸一摸,是不是真的会像是一块豆腐的手感。
穷酸的女人,可以从她们都脚看出来。
杨曼从自己的位子上走过去,跨坐在他身上:“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发觉他在看自己的脚。
杨曼脱掉了高跟鞋,把脚放在他的大腿上。
往根部游移。
事情发展成这样,对方没有拒绝,已经十拿九稳了。
杨曼撩了一下头发,正式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 Angel 。”
轻轻的一个吻,朝思暮想到如今。
那是温柔的缠绵。
当杨曼站起来的时候,他看清楚了她整个人。
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她看起来,“很贵”。
被这样一个女人青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拒绝。
结束了短暂的一个吻之后,他和她紧紧的抱着:“你在哪里见过我,如果我见过你的话,你那么漂亮,我一定记得。”
杨曼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我在车上,你应该没注意到我。”
绅士胜还是不太信,抓住她不大老实的手:“现在的小妹妹都喜欢我这种老头子?”
杨曼解释:“个人比较喜欢大叔而已。你应该经验丰富吧,不要把我弄得太疼,我是第一次。”
他有些不信,作风那么豪放大胆的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是个雏儿。
结果还真是。
他手底下有场子,那些马子也会做一些假,弄些鸽子血,以内处呂的价格和一般都价格是不一样的。
不过,他经手了那么多女人,一瞬间他就判断出,她没撒谎。
他抱着她,呼吸急促,
这是和从前完全不同的体验,她浑身都每一寸肌肤都嫩的跟鸡蛋羹一样。
仿佛再用力一点,就可以把她捏碎。
事实上人是不会被捏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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