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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那是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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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你面前展现我从神秘老者那里学来的球技了。”

  林剑锋闻言只觉得自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冲着李默吼道:“李默你给我滚!”

  “好的!”

  李默应了一声,麻溜的转身离开,留下林剑锋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吹着冷风的球场中。

  林剑锋看着李默跑开的背影,摇头苦笑两声,“说些什么鬼话?真是武侠小说看多了,篮球这种东西又不是武功招式,一旦学会就会形成肌肉记忆,怎么你还能想不使用就不使用?”

  “不过这小子一个高中生恋爱经验怎么这么丰富,看来得找个时间找余曼老师说道说道。”

  李默没曾想林剑锋为了找话题和余曼亲近,已经打算打自己的小报告了。他没去其他的地方,径直的返回宿舍,打算趁着还没到睡觉的时间再复习一阵子。

  走在路上的时候,李默不由的活动活动了手臂,脑海中回想着刚刚他在篮球场上持球进攻的场景。

  李默现在只觉得当时投进一个球后他整个人都感觉到兴奋,他不知道这究竟是他因为小小的成就感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还是因为现在还在篮球之神附身的阶段。他的心智受到那所谓的篮球之神的影响。

  到了寝室后,李默发现寝室里居然只有蓝作人和余生两人,而一向很活跃的胖子史正非却没在宿舍内。

  “余生,阿非去哪了?”

  余生没想打李默会这样称呼史正非,刹那间还没反应过来。

  “他出去上网了,说是去看什么小说。”

  原本正看着漫画书的蓝作人闻言则是笑问道:“李默,你怎么叫胖子阿非啊?听起来好奇怪!”

  “还好吧,我觉得叫史正非更奇怪,你这名字也挺怪的。”

  “我能有什么办法,我爸妈都是鲁迅迷,非要给我起这个名字,我让他们给我改名字都不同意。”

  李默闻言来了兴趣,“你爸妈都是鲁迅书迷,怎么你跑着学来画画了?”

  他可是记得蓝作人画画的功夫很是了得,用简单的圆珠笔居然就能将金璇的轮廓影子画下来。

  “嗨,他们是个屁的书迷啊,他们两个以前上学的时候是一个班上的学生,当时上课老师讲鲁迅先生的《故乡》,便让人来朗读课文,我爹妈两人都把闰土读成闺土了,结果两人被班上同学一阵嘲笑,两人便从此开始抱团取暖,后来居然还因此结婚了。你们说神奇不神奇?”

  李默没良心的大笑起来,连一向稳重的余生也跟着笑了起来。

  “蓝作人啊,我觉得你说的不像是你的父母,倒是像史正非的父母。”

  三人一阵玩闹,等到外面就寝铃声响起后史正非还没从外面回来。

  李默第二天一大早因为要五点半去参加体能训练,便从余生那里借来了一个闹钟。为了不打扰到两个室友睡觉,李默将闹钟调低了声音放在床头。

  第二天被闹钟叫醒的时候,李默发现史正非的床上还是空无一人。

  “看来那小子在外面玩了一个通宵。也不知道他今天的课怎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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