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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萱轩辕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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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火鹰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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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谓佣兵团的时候,饶是叶凌萱也被吓得够呛。

这哪里是佣兵团,简直连养老院都算不上,里头尽是一些老弱病残之辈,修为最好的也不过是炼体五重。

见叶凌萱来了,还带着团长徽章,几人甚至没给叶凌萱拒绝的理由,就拜了叶凌萱做团长,叶凌萱本想拒绝,却最终还是接管这家佣兵团,并改名为火鹰佣兵团。

不管在哪里,没有势力与金钱都寸步难行,何况这里还是肉弱强食的东炎帝国,既然巧合之下得到这一间佣兵团,那何不好好运用,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实力。

如此想着,叶凌萱便开始干!与其他佣兵团的招募方式不同,叶凌萱直接用灵液为噱头,凡是能加入佣兵团的人都能获得一瓶极品灵液。

这让东炎城一时间炸开了锅,众人都纷纷前去,只不过叶凌萱的考核标准却有些让人看不透,猜不着。

有人实力在炼体五重,却被说不合格,有人只不过是炼体一重,却通过了,通过这几日,众人也算是知道了,火鹰佣兵团的团长是个阴晴不定的人,谁都看不出她的心思。

阿谀奉承之辈,她不要,出口成脏骂骂咧咧的,她也不要,自高自得之人,她也不要,怯小之辈不要,贼眉鼠眼不要,长的太俊俏也不要,一时间,火鹰佣兵团不过是打着送灵液的招牌辱没人的消息不胫而走。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几日来报名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老大,要不要小的再去哟吼几嗓子。”王二牛沙哑着嗓子看向身前身着黑衣,脸上带着漆黑面具的女子。

叶凌萱摇了摇头,“今日你已经喊了许久了,不必再喊了。”

痞子王的原名叫王二牛,因为这个名字,小时候经常被嘲笑,做了街头混混后,便自称是痞子王,自打上次见识过叶凌萱的本事,王二牛便铁了心要跟着叶凌萱,就算当跑腿的满大街哟吼着帮叶凌萱宣传也甘之若饴。

叶凌萱本来也不想收王二牛入佣兵队,不过她现在对着一代不熟,需要一个对东炎城与附近城镇熟悉的人,而王二牛便是最为合适的人选。

王二牛出身在溪水镇,自幼便被酗酒的爹卖到了酒肆当小宦,却因为后来长歪了被赶了出来,后来便做起了混了混,在东炎城附近也算是‘赫赫有名’。

谁不知道痞子王是当之无愧的痞子王,祸害一方的本领他说一没人敢说二,从偷鸡摸狗到杀人放火,哪一件都做过,家中有未出阁的女子不敢让痞子王看见,躲他就和躲瘟神一样。

王二牛个子不高,身材也普通,按理说一个强壮一些的女子都能撂翻他,乡民们如此怕他,没理由啊。

虽然王二牛看起来没啥力气,却极为有恒心,就和那记仇的狼一样,看中了哪一家,不择手段都要达成目的。

曾经因为偷了邻村人一只鸡被打了一顿,他就偷偷躲在鸡棚十来天,等那家人出门探亲,将那家人养的所有牲口都被宰杀殆尽。

李家婶娘不过是说了句,他游手好闲,日后讨不着老婆,他第二日便偷偷的跟着离家婶娘到了家,将人家女儿给糟蹋了。

总而言之,宁可得罪君子,也莫要去惹小人这一点,众人心中深有体会,用在痞子王身上更是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