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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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珊点点头:“她说懒得听你这个小官僚的长篇大论,下乡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陆青云经过几次事情之后,跟唐雨珊和肖子涵反倒是成了朋友,三个人时不时的约在一起喝茶聊天,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唐雨珊微笑着看陆青云跟肖子涵斗嘴,虽然每一次都是肖子涵大败亏输,但是这位家的大小姐却是毫不气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听说,你那个土地流转计划在南华县搞的不错?”唐雨珊每天都看报纸,自然也知道最近炒的很火热的南华县土地流转。
陆青云点点头:“主要是宣传到位,再加上视农村工作,连续出台了不少文件和优惠政策,我们借着这个东风才能成功。要知道,承包大批的土地,不仅不用像过去一样纳税,反而是能够从国家手中获得补贴,这是很多农民敢于承包土地的原因。”
唐雨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是说农业税和农业补贴?”
陆青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96次会议通过《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05年12月,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
不得不说,取消农业税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具有重大意义,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华夏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华夏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华夏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
同时,取消农业税对小区域经济中的财政税收结构的影响是最大的,特别是县域经济。对于许多农业县、农业区域来说,财政税收中的农业税仍然是很大的比重。农业税的取消,使得这些地方的财政税收结构面临着重大的变革,并进而将影响到更大的区域甚至是国家财政税收结构的变革。因此,取消农业税,实际上是对财政税收结构、小区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甚至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的开始,意味着我们的改革已开始走向最艰巨的领域。取消农业税以及策向“三农”倾斜,并不损害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还将最终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一个浅显的道理:全国13亿人中的9亿多农民增收了,消费水平提高了,必将促进城乡市场的畅旺,拉动内需,城镇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环节也将随之步入良性循环,进而加快城市工业化的步伐。同时,城乡差距的缩小,还会促使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并有助于全社会的稳定。一句话,华夏的改革,都是从解放农民开始的。没有富裕的农民,就没有富裕的华夏;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华夏社会。
唐雨珊点点头:“她说懒得听你这个小官僚的长篇大论,下乡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陆青云经过几次事情之后,跟唐雨珊和肖子涵反倒是成了朋友,三个人时不时的约在一起喝茶聊天,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唐雨珊微笑着看陆青云跟肖子涵斗嘴,虽然每一次都是肖子涵大败亏输,但是这位家的大小姐却是毫不气馁,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听说,你那个土地流转计划在南华县搞的不错?”唐雨珊每天都看报纸,自然也知道最近炒的很火热的南华县土地流转。
陆青云点点头:“主要是宣传到位,再加上视农村工作,连续出台了不少文件和优惠政策,我们借着这个东风才能成功。要知道,承包大批的土地,不仅不用像过去一样纳税,反而是能够从国家手中获得补贴,这是很多农民敢于承包土地的原因。”
唐雨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是说农业税和农业补贴?”
陆青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96次会议通过《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05年12月,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
不得不说,取消农业税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具有重大意义,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华夏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华夏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华夏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
同时,取消农业税对小区域经济中的财政税收结构的影响是最大的,特别是县域经济。对于许多农业县、农业区域来说,财政税收中的农业税仍然是很大的比重。农业税的取消,使得这些地方的财政税收结构面临着重大的变革,并进而将影响到更大的区域甚至是国家财政税收结构的变革。因此,取消农业税,实际上是对财政税收结构、小区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甚至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的开始,意味着我们的改革已开始走向最艰巨的领域。取消农业税以及策向“三农”倾斜,并不损害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还将最终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一个浅显的道理:全国13亿人中的9亿多农民增收了,消费水平提高了,必将促进城乡市场的畅旺,拉动内需,城镇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环节也将随之步入良性循环,进而加快城市工业化的步伐。同时,城乡差距的缩小,还会促使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并有助于全社会的稳定。一句话,华夏的改革,都是从解放农民开始的。没有富裕的农民,就没有富裕的华夏;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华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