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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角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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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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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鹰冲着唐正华拱手,唐正华背负双手,眼神如刀从陈鹰身后的人身上扫过。

他冷冷哼了一声,道:“陈鹰老弟,这年头有的人当狗啃骨头活得反而是越来越滋润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是不是?”

陈鹰笑容不减,心中却十分不爽,唐正华的霸道在中原是有名的,的确,他有霸道的资本。

在中原江湖,唐正华本身就是接近半步宗师的高手,这年头,霸道需要靠实力,唐正华就有这样的实力。

如果是以前,陈鹰肯定会让着唐正华,但是今天他不能把这口气憋下去,他哈哈一笑,道:“唐老大,你这话的确是至理名言,这年头国外的月亮都被国内的圆,一条啃洋骨头的狗到了我们中原都能做一方大佬呢,哈哈!”

陈鹰哈哈大笑,转身就第一个登上了通向大圣寨的台阶。

唐正华身后跟着所谓的四大金刚,脾气最火爆的“怒金刚”黎朝达一个健步冲上前,陈鹰身后,皮大故意拖后一步,他和黎仲达两人照面,双方的手瞬间搭在一起。

“嘭!”一声,内功发力,两人齐齐退后两步,彼此旗鼓相当。

黎朝达双眼一翻,道:“皮大,长本事了呢,今年敢跟我直接搭手了?告诉你,老子没用全力呢,别以为自己真的行了呢!”

皮大傲然一笑,道:“姓黎的,这一次不怕你不用全力,就怕你用了全力也无济于事,中原江湖,谁主沉浮,今天便是分晓!”

皮大说完,一撩衣服,跟在陈鹰身后,很快登上了大圣寨。

唐正华冷冷哼一声,抬手压住身后的骚动:“小不忍则乱大谋,算了!刘神生来得很低调呢!”

说话间,刘神生也到了。

相比唐正华,他低调得多,他手下一共不过带三四十个人而已,而且打扮得像个富家翁似的,从下车开始就满脸推笑,见人就拱手,活脱脱就是个笑面虎。

“正华,刘神生唱的是哪一出?”熊子辉皱眉道。

唐正华抬步走上台阶,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就是刘神生的特长。这个人,终究器小,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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