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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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洛特山脉是从甘南东部斜入的一个山脉。
这里人迹罕见,各种猛兽出没。
在埃洛特山脉的某一处,有个隐蔽的村子,村子人口不足五十人。
这里的人与外界联系的非常少,所以特别的淳朴。
顾倾之现在就住在这个山村里。
阿默老爹就是她遇上的驾牛车的老头,由于地方口音,交流失误,被阿默老爹带回了他们的村子。
到后来,她才明白,当时她问阿默老爹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阿默老爹以为他们饿了,就热情的把他们带回了家,实在是当时他们的形象的确糟糕,看着像逃难的人。
到了布布村,没一个星期的时间,山里就开始降雪。
这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
大雪封山,若是执意离开,就很容易在大山中迷路,最后被野兽吃掉就有可能。
所以,顾倾之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了阿默老爹家。
村子的人许多年见不到一个外人,一下子来了两个外人,全都热情的去阿默老爹家串门,顺便把自己家里存储的肉类也带过去招待他们。
顾倾之好歹是一个现代人,见多识广,口才也不错。
说起故事来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山里人下雪没事做,以前是呆在自己家烤烤火看看雪。
现在是去阿默老爹家烤烤火,看看雪,更重要的是听顾倾之讲故事。
起先的时候,语言还是有点不通,顾倾之也算聪明人,下雪走不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听点情况,关键语言不通啊,不懂就学,一个月后,她能熟练的跟村子里人聊天了。
顾三只用了十天,就把当地语言学会了。
为此,顾倾之又把他揍了一顿,有这么聪明的傻子吗?
“之之,他们说这个肉是狍子肉,还有这个说是野猪肉。”顾三献宝似的指着陶罐里的肉。
“是吗?”
顾倾之笑眯眯的瞧了两眼,前天陶婶送了两只野鸡过来,阿默老爹下的厨,山里人对肉一直都很大方,弄了满满一锅,吃的她满嘴都是油,喜滋滋的在旁边哼着歌。
“之之,你想吃哪个肉?”顾三眨巴着眼睛,等着她发话。
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双眼睛微微上勾,眼睛清澈见底,顾倾之无语的又把头偏一边去,她没有告诉这个傻子,他看人的时候,太专注,哪怕没有别的意思,外人见了,总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
一个美的如同妖孽般的人物杀伤力是何等的大,别说她,布布村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每次都被顾三看红了脸,偏偏对方丝毫没有自觉。
所幸,这个傻子大多数注意力在她的身上,不然迟早被人拐回家。
“之之。”
顾三一把捧住她的脸,把她扭向自己这一边:“那只狗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看它都不看我?”
他很委屈,之之老是对他爱理不理的,这让他很伤心。
在他心里,之之最好像他一样,时时把目光放在对方身上。
顾倾之一囧,一只黑狗窝在火炕旁边,她刚刚发呆,那狗什么时候过来的,她都没有发现。
不过,她也不打算跟一个傻子解释。
“之之。”
他带着委屈的语调把脸越靠越近,热气都吹到了顾倾之的脸上:“嗷呜,之之,你又挠我!”
顾倾之优雅的收回手,弹了弹手指,斜了他一眼:“我有没有告诉你,没事不要离我这么近。”
麻蛋,虽说对方是一个傻子,但也是一个成年男子。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能让人如此暧昧的靠近。
他不懂,她也是懂的。
“可是我不靠近,之之的眼中都没有我。”顾三越说越委屈,捂着自己的脸。
顾倾之心中一叹。
哎,这个傻子,有时候比普通人明锐的多。
“把野猪肉给阿默老爹去,晚上我要吃蘑菇炖肉。”顾倾之随意转换了一个话题。
“好。”
顾三立马忘了刚才的委屈,欢欢喜喜的抱着罐子去隔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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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洛特山脉是从甘南东部斜入的一个山脉。
这里人迹罕见,各种猛兽出没。
在埃洛特山脉的某一处,有个隐蔽的村子,村子人口不足五十人。
这里的人与外界联系的非常少,所以特别的淳朴。
顾倾之现在就住在这个山村里。
阿默老爹就是她遇上的驾牛车的老头,由于地方口音,交流失误,被阿默老爹带回了他们的村子。
到后来,她才明白,当时她问阿默老爹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阿默老爹以为他们饿了,就热情的把他们带回了家,实在是当时他们的形象的确糟糕,看着像逃难的人。
到了布布村,没一个星期的时间,山里就开始降雪。
这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
大雪封山,若是执意离开,就很容易在大山中迷路,最后被野兽吃掉就有可能。
所以,顾倾之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了阿默老爹家。
村子的人许多年见不到一个外人,一下子来了两个外人,全都热情的去阿默老爹家串门,顺便把自己家里存储的肉类也带过去招待他们。
顾倾之好歹是一个现代人,见多识广,口才也不错。
说起故事来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山里人下雪没事做,以前是呆在自己家烤烤火看看雪。
现在是去阿默老爹家烤烤火,看看雪,更重要的是听顾倾之讲故事。
起先的时候,语言还是有点不通,顾倾之也算聪明人,下雪走不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听点情况,关键语言不通啊,不懂就学,一个月后,她能熟练的跟村子里人聊天了。
顾三只用了十天,就把当地语言学会了。
为此,顾倾之又把他揍了一顿,有这么聪明的傻子吗?
“之之,他们说这个肉是狍子肉,还有这个说是野猪肉。”顾三献宝似的指着陶罐里的肉。
“是吗?”
顾倾之笑眯眯的瞧了两眼,前天陶婶送了两只野鸡过来,阿默老爹下的厨,山里人对肉一直都很大方,弄了满满一锅,吃的她满嘴都是油,喜滋滋的在旁边哼着歌。
“之之,你想吃哪个肉?”顾三眨巴着眼睛,等着她发话。
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双眼睛微微上勾,眼睛清澈见底,顾倾之无语的又把头偏一边去,她没有告诉这个傻子,他看人的时候,太专注,哪怕没有别的意思,外人见了,总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
一个美的如同妖孽般的人物杀伤力是何等的大,别说她,布布村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每次都被顾三看红了脸,偏偏对方丝毫没有自觉。
所幸,这个傻子大多数注意力在她的身上,不然迟早被人拐回家。
“之之。”
顾三一把捧住她的脸,把她扭向自己这一边:“那只狗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看它都不看我?”
他很委屈,之之老是对他爱理不理的,这让他很伤心。
在他心里,之之最好像他一样,时时把目光放在对方身上。
顾倾之一囧,一只黑狗窝在火炕旁边,她刚刚发呆,那狗什么时候过来的,她都没有发现。
不过,她也不打算跟一个傻子解释。
“之之。”
他带着委屈的语调把脸越靠越近,热气都吹到了顾倾之的脸上:“嗷呜,之之,你又挠我!”
顾倾之优雅的收回手,弹了弹手指,斜了他一眼:“我有没有告诉你,没事不要离我这么近。”
麻蛋,虽说对方是一个傻子,但也是一个成年男子。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能让人如此暧昧的靠近。
他不懂,她也是懂的。
“可是我不靠近,之之的眼中都没有我。”顾三越说越委屈,捂着自己的脸。
顾倾之心中一叹。
哎,这个傻子,有时候比普通人明锐的多。
“把野猪肉给阿默老爹去,晚上我要吃蘑菇炖肉。”顾倾之随意转换了一个话题。
“好。”
顾三立马忘了刚才的委屈,欢欢喜喜的抱着罐子去隔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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