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五章 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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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原所设计的内阁制度,从理论上说,确实是解决君相之争的最好办法,一来是明确划分了君相的权力,各付其责,各司其权,互不干涉;二来取消了国相开府治事的权力,以内阁取代了国相府,但内阁是直接对国君付责,内阁首相仅仅只是內阁的最高官员,并不能決定內阁官员,或六部官员的任免权,从而也就无法控制內阁和六部,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权的机会,但国相仍然有独立处理军国大事,并监督官员们实施的权力,可以说行政权力并沒有被削弱,当然那些一心想独掌大权的野心家是除外的;三来国君用不着过多的干涉国相行政,只要控制好了最后的行政批阅权和人事任免权,就能够牢牢的控制权力,不必担心被权臣架空。因此可以说是各得其所。
尽管淳于博和张良都知道,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制度,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有空子可钻,同时也需要由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
但从制度上来说,高原制定的这一套內阁制度,确实是相对最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那怕是一个才智平庸的君主,只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着这一套制度进行实施下去,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如果是遇到有为之君,则可以充份的发挥这一套制度的优势,充份放权,到是能够有一番大做为。
虽然淳于博和张良都是见多识广的人,但对这样的一套制度,两人也找不出一点问题来。因此淳于博点了点头,道:“武安君,我看这内阁制度完全可行。”
张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套制度来,实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阁制度可是中国古代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并且不断的完善才制定出来的行政管理制度,从明初就开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后一直运行到淸末,又不断的修补完善,前后接近五百年,是中国古代持续最长的政治官职制度,而明淸两代,都没有出现过能够架空皇帝,撑控朝中大权的权臣存在,无论是明朝的严嵩、张居政,还是淸朝的和坤,都没能够真正的架空皇帝,撑控住实权,实行了内阁制度,自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而在这个时代,內阁制度虽然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不过仍然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范围以內。
不过实行內阁制度,仅仅只是高原制定的新的官职制度的一部份,还有其他的很多内容,
在内阁以外,设置御史台,付责监督、监查文武官员的行为、施政,御史台的官员由君主直接任免,并只对君主负责,设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台的最高官员;下设巡察御史,每郡设一名巡察御史,主要付责主管巡察地方政务,官员行为;另设御史若干。
设立监察机构,是每个国家都会做的,因此高原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还设立了一些其他机构,做为对六部工能不足的补充,分别是太仆,掌管宗庙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务;内府,掌管王宫的财政;大鸿胪,掌管外交事务;大理寺,掌管审问官员的刑审;中郎将,付责王宫、王城的警卫;卫尉,付责各部、司官署守卫。锦衣卫,付责情报收集。
这些机构有些是现在各国己有,有些则是新设立,未必都要马上建立起来,高原只是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先确定下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这些机构,基本可以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事务。
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官职分为职、阶、爵三种。
“职”也就是官员俱体付责的事务,掌握的实际权力,向内阁、六部、其他机构,均属于“职” 的范围。
“阶” 则是表示官员的等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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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原所设计的内阁制度,从理论上说,确实是解决君相之争的最好办法,一来是明确划分了君相的权力,各付其责,各司其权,互不干涉;二来取消了国相开府治事的权力,以内阁取代了国相府,但内阁是直接对国君付责,内阁首相仅仅只是內阁的最高官员,并不能決定內阁官员,或六部官员的任免权,从而也就无法控制內阁和六部,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权的机会,但国相仍然有独立处理军国大事,并监督官员们实施的权力,可以说行政权力并沒有被削弱,当然那些一心想独掌大权的野心家是除外的;三来国君用不着过多的干涉国相行政,只要控制好了最后的行政批阅权和人事任免权,就能够牢牢的控制权力,不必担心被权臣架空。因此可以说是各得其所。
尽管淳于博和张良都知道,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制度,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有空子可钻,同时也需要由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
但从制度上来说,高原制定的这一套內阁制度,确实是相对最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那怕是一个才智平庸的君主,只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着这一套制度进行实施下去,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如果是遇到有为之君,则可以充份的发挥这一套制度的优势,充份放权,到是能够有一番大做为。
虽然淳于博和张良都是见多识广的人,但对这样的一套制度,两人也找不出一点问题来。因此淳于博点了点头,道:“武安君,我看这内阁制度完全可行。”
张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套制度来,实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阁制度可是中国古代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并且不断的完善才制定出来的行政管理制度,从明初就开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后一直运行到淸末,又不断的修补完善,前后接近五百年,是中国古代持续最长的政治官职制度,而明淸两代,都没有出现过能够架空皇帝,撑控朝中大权的权臣存在,无论是明朝的严嵩、张居政,还是淸朝的和坤,都没能够真正的架空皇帝,撑控住实权,实行了内阁制度,自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而在这个时代,內阁制度虽然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不过仍然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发展范围以內。
不过实行內阁制度,仅仅只是高原制定的新的官职制度的一部份,还有其他的很多内容,
在内阁以外,设置御史台,付责监督、监查文武官员的行为、施政,御史台的官员由君主直接任免,并只对君主负责,设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台的最高官员;下设巡察御史,每郡设一名巡察御史,主要付责主管巡察地方政务,官员行为;另设御史若干。
设立监察机构,是每个国家都会做的,因此高原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还设立了一些其他机构,做为对六部工能不足的补充,分别是太仆,掌管宗庙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务;内府,掌管王宫的财政;大鸿胪,掌管外交事务;大理寺,掌管审问官员的刑审;中郎将,付责王宫、王城的警卫;卫尉,付责各部、司官署守卫。锦衣卫,付责情报收集。
这些机构有些是现在各国己有,有些则是新设立,未必都要马上建立起来,高原只是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先确定下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这些机构,基本可以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事务。
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官职分为职、阶、爵三种。
“职”也就是官员俱体付责的事务,掌握的实际权力,向内阁、六部、其他机构,均属于“职” 的范围。
“阶” 则是表示官员的等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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