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劫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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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的缓缓流逝,日之郡与云间郡之间灯光大作,喊杀之声惊天动地!
曾经,这边还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和潺潺溪流之地,一年前,一场大火几乎烧光了大自然孕育百年的产物。
而如今,较之前往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爆发了!
弓箭手交替掩护放箭,数十万步兵交错前后来回冲锋,杀红了眼的将士那还管上其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疯狂的砍向敌人,满地的血流几乎映红了这漆黑的黑空,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不就是这番道理么?
地面上厮杀震天,群雄逐鹿,却不见幽幽的空中,四艘庞然大物悄悄的隐在这黑幕中缓缓朝着云间郡的城头挪移而去。
这场被称之为夜幕之战的战役,尽管双方兵力都非常可观,却仅仅维持了一个小时便结束了。
夜幕之战,两方出兵三十余万,横尸百里,血流漂橹,征龙国大胜,征龙国历000年4月5日。
十月初冬时节,气温已然下降些许,不过对于落龙河边的人们来说,此处的气候却比大陆其他各处要更暖和,季节的特征来得更晚,仿佛依旧沉浸在哀伤萧瑟的秋季。
这是下午时分,斜阳西沉,野鹭齐飞。一处河畔边,水面平静无一丝涟漪,静的犹如一面铜镜,恰好与周围的景致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突然间,砰然一声,一道白色的水花平地而起,溅出的水花掀起无数波纹,一个年轻人瞬间破水而出,身形如雁,一跃竟达数丈之高,落下后居然踏水而行,健步若飞!
飞驰之间,人影闪现,宛如一团黑影在水上高速移动!
片刻之后,大喝一声,他凭空翻跳跃至岸上,抖了抖身上的水滴,大呼畅快。
仔细望去,他的手中居然还抓着一条几乎有半米之长的巨大鲤鱼,看上去肥美无比。
他,自然便是脱胎换骨的萧风!
半年时间,这小子一直在此地修生养息,勤练技能,不知道有多快活!这条河属于落龙河的一条支流,风景优美,资源丰富,萧风在这地方呆了半年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刚开始还有些孤单,但是这依山傍水的景致却令他流连忘返,生性的乐观使得他渐渐的忘却了孤独,林中的野兔野鸡,河里的肥鱼鲜虾,无不在其手下成为美餐。或在林荫下散步,或在河水中畅游,自由自在的生活算是让他爽到爆了!
起初萧风还整天担心百日内臣服丹药性发作,时间一长,这小子居然把这茬都给忘了,或许是重生换体后早已经摆脱了药物的控制吧,毕竟他,现在活得相当滋润。
上岸后萧风用树干树枝支起一个简易的烤架,熟练的将鲤鱼刮边鳞去内脏,支架穿过后搭在篝火上烤烧起来。
才不过一小会,鱼肉的香味便扑面而至,馋的萧风几乎要流口水。
一顿饱餐后,萧风满足的往河岸边大字型躺开,望着面前的美景,不禁吟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如此美景,这小子还真是舍不得离开,不过半年之期已到,洛皓月不知在何方,不管如何,自己也是时候该离开此处了。
洛皓月,等着我,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找到你!萧风口中念叨着洛皓月的名字,竟安静睡去。
第二天大早,萧风便整装出发,因为这地方是当初的前辈传送而来,自己也并不熟悉,即便是这半年时间,萧风也未曾走远,所以在方向上一下子有些迷茫。
嗨,纠结个屁,东南西北,往哪儿走不是走!萧风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壳上,自嘲道。
东方是自己最早来到大陆时的方向,好!那就朝东走。
决定之后,萧风便立刻行动,在丛林中摘了些许野果子作为干粮,大步开阔走起
一路在山野丛林中穿梭,整整步行了两天,才方得以出了这郁郁葱葱的大山,走上了大道。
沿着人工建造的大道一路东去,不多久之后便看见了零零散散的来往人群,都是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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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的缓缓流逝,日之郡与云间郡之间灯光大作,喊杀之声惊天动地!
曾经,这边还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和潺潺溪流之地,一年前,一场大火几乎烧光了大自然孕育百年的产物。
而如今,较之前往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爆发了!
弓箭手交替掩护放箭,数十万步兵交错前后来回冲锋,杀红了眼的将士那还管上其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疯狂的砍向敌人,满地的血流几乎映红了这漆黑的黑空,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不就是这番道理么?
地面上厮杀震天,群雄逐鹿,却不见幽幽的空中,四艘庞然大物悄悄的隐在这黑幕中缓缓朝着云间郡的城头挪移而去。
这场被称之为夜幕之战的战役,尽管双方兵力都非常可观,却仅仅维持了一个小时便结束了。
夜幕之战,两方出兵三十余万,横尸百里,血流漂橹,征龙国大胜,征龙国历000年4月5日。
十月初冬时节,气温已然下降些许,不过对于落龙河边的人们来说,此处的气候却比大陆其他各处要更暖和,季节的特征来得更晚,仿佛依旧沉浸在哀伤萧瑟的秋季。
这是下午时分,斜阳西沉,野鹭齐飞。一处河畔边,水面平静无一丝涟漪,静的犹如一面铜镜,恰好与周围的景致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突然间,砰然一声,一道白色的水花平地而起,溅出的水花掀起无数波纹,一个年轻人瞬间破水而出,身形如雁,一跃竟达数丈之高,落下后居然踏水而行,健步若飞!
飞驰之间,人影闪现,宛如一团黑影在水上高速移动!
片刻之后,大喝一声,他凭空翻跳跃至岸上,抖了抖身上的水滴,大呼畅快。
仔细望去,他的手中居然还抓着一条几乎有半米之长的巨大鲤鱼,看上去肥美无比。
他,自然便是脱胎换骨的萧风!
半年时间,这小子一直在此地修生养息,勤练技能,不知道有多快活!这条河属于落龙河的一条支流,风景优美,资源丰富,萧风在这地方呆了半年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刚开始还有些孤单,但是这依山傍水的景致却令他流连忘返,生性的乐观使得他渐渐的忘却了孤独,林中的野兔野鸡,河里的肥鱼鲜虾,无不在其手下成为美餐。或在林荫下散步,或在河水中畅游,自由自在的生活算是让他爽到爆了!
起初萧风还整天担心百日内臣服丹药性发作,时间一长,这小子居然把这茬都给忘了,或许是重生换体后早已经摆脱了药物的控制吧,毕竟他,现在活得相当滋润。
上岸后萧风用树干树枝支起一个简易的烤架,熟练的将鲤鱼刮边鳞去内脏,支架穿过后搭在篝火上烤烧起来。
才不过一小会,鱼肉的香味便扑面而至,馋的萧风几乎要流口水。
一顿饱餐后,萧风满足的往河岸边大字型躺开,望着面前的美景,不禁吟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如此美景,这小子还真是舍不得离开,不过半年之期已到,洛皓月不知在何方,不管如何,自己也是时候该离开此处了。
洛皓月,等着我,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找到你!萧风口中念叨着洛皓月的名字,竟安静睡去。
第二天大早,萧风便整装出发,因为这地方是当初的前辈传送而来,自己也并不熟悉,即便是这半年时间,萧风也未曾走远,所以在方向上一下子有些迷茫。
嗨,纠结个屁,东南西北,往哪儿走不是走!萧风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壳上,自嘲道。
东方是自己最早来到大陆时的方向,好!那就朝东走。
决定之后,萧风便立刻行动,在丛林中摘了些许野果子作为干粮,大步开阔走起
一路在山野丛林中穿梭,整整步行了两天,才方得以出了这郁郁葱葱的大山,走上了大道。
沿着人工建造的大道一路东去,不多久之后便看见了零零散散的来往人群,都是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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