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马红俊快要被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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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不会在意绵羊的看法。
不就是被人嘲笑吗?
奥斯卡不由握紧了拳头,相赫帮了他这么多忙,好不容易才有一个能还人情的机会。
相赫看着奥斯卡不断变化的脸色,感知到他内心多变复杂的波动,总觉得奥斯卡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很快,奥斯卡就像是做了什么决心一般,“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歌手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
“哦,好的。”
相赫并不太清楚奥斯卡到底是因为什么在纠结,从魂导器里拿出了一张纸。
“这是我写好的词曲。你会白人语的吧?”
所谓白人语,就是英语。
斗罗大陆上只有白种人和黄种人,英语是占少数的白人语,汉语直接被称为通用语。
像奥斯卡这样名字奇怪,长相具有白人特征的,一般都是会白人语的。
“会的,小时候我妈妈教过我。”
奥斯卡接过词曲,瞟了一眼名字,“信徒(Believer)?”
没错,相赫给他的就是梦龙乐队那首几乎人尽皆知(即使不知道名字也很熟悉旋律)的《Believer》。
“这首歌的歌词你应该能看懂,讲述的是人因为痛苦而获得蜕变,最终化茧成蝶。”
奥斯卡闻言,仔细看了看歌词,第一句就让他有所触动。
“首先,我必须直言不讳。”
这不就是李青给他的第一个建议吗!
必须直抒胸臆,有话直说,要拥有让别人讨厌的勇气。
既然有了吸引他的店,奥斯卡乐可全身心投入到了歌词的阅读中,接着整个人显得越来越激动,手部青筋暴起,到最后都差点要把那张薄薄的稿纸给扯开了。
虽然他只看得懂歌词,但奥斯卡对这首歌已经有了足够的代入感。
尤其是重复最多的那一句,更是让奥斯卡激动的血脉喷张。
那句歌词是:
“痛苦,你击溃了我,也造就了我,让我成为你虔诚的信徒!”
这句歌词一次次的重复出现,不断地冲击着奥斯卡的心灵。
这不就是在描写他现在的生活吗?
仅仅几天时间,奥斯卡经历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就已经有了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读完歌词后,奥斯卡捧着这张纸,泪水激动地从眼眶中涌出。
他朝着相赫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大声喊道:“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的期望的。”
没错。
奥斯卡以为,这首歌就是相赫专门为了他所写的格言。
说完这话,奥斯卡攥着词曲,一溜烟跑了出去,只留下相赫房间的门来回晃荡着。
“……”相赫迷惑地看着这一幕,随后又拿出一份歌词仔细看了看,随即恍然大悟。
“这家伙……”相赫笑了笑。
他选这首歌,无非是因为出于节奏感和感染力的考虑。
相赫听过这个世界的歌曲,大多是脱胎于戏剧的,要么高雅至极,要么就是民间小调,所以像斗魂这种热血又盛大的事情,一直没有音乐来辅助。
就算是军营里的战歌,都显得老套乏味,充满了说教意味。
这是一个战斗的世界。
这个世界需要摇滚。这个世界需要BGM。这个世界的观众需要在比赛开始前,就血脉喷张!
而《Believer》的情绪煽动性是举世闻名的。
相赫还在青训队时,有一个队友减肥,每天跑不下去就看一遍这首歌的MV,然后每次都能再多跑一点,给相赫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但奥斯卡果然还是代入感太强了啊。
“算了,随他怎么想吧,还是先去给他准备礼物吧。”
说着,通过烁玛,他给莎斗下了两个指令。
第一个,先去问奥斯卡要一根硬香肠过来。
刚才奥斯卡突然激动地跑掉了,相赫根本没来得及开口。
第二个,以他校长的名义,去史莱克学院把马红俊找来。
指令下达后,相赫再次沉入水中。
他必须想个办法,补偿马红俊的同时,要彻底改变他。
明明整个鼻子都泡在水里,但相赫却感觉无穷无尽的灵感浮现,随着泳池里的闷闷响声在他脑海里炸开。
突然,他睁开了眼睛。
不如,在补偿马红俊的同时,再趁机考验他一下吧。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孩子,虽然之前被史莱克学院的老师毒害了两年,但只要种子是好的,那就还有改变的希望。
大约半个小时后,相赫就见到了马红俊。
照理来说,马红俊平时散漫惯了,又非常不服气相赫,是不可能来得这么快的。
然而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宁荣荣越远越好。
早上跑步的时候,宁荣荣虽然没有黏着他说些肉麻的话,但是却一直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偶尔宁荣荣故意加速,跟马红俊并排一起跑,然后后者就会加速躲开。
小舞和朱竹清立刻就发现了古怪。
首先是宁荣荣,是学院中最看不起马红俊的那个,今天居然主动靠近他。
其次是马红俊,史莱克的猥琐之王,索托城妓馆界的草鸡皇帝,居然在躲着宁荣荣?
总之,马红俊实在是担心宁荣荣露出马脚来,正好相赫传唤他,立刻不顾没有完成全程而被大师处罚的风险,一路往大斗魂场而来了。
“你找我什么事?”
虽然口气还是有点冲,但马红俊拘束的坐姿还是说明了他的紧张。
一想到自己面对的蓝毛少年就是这座城市的无冕之王,帝国首富,他就觉得人与人的差距,真是大得离谱。
“我叫你来,是为了你武魂的事情。”相赫微笑这说道,丝毫不在意马红俊的无礼。
说起来有一个好玩的地方,相赫对自己身边的老员工,尤其是心腹,多数时候是不苟言笑的。
但一旦他去底层视察,就会露出明媚的笑容来。
在相赫的世界,这是每一个企业家必须学会的技能。
顶层的核心员工,要的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主心骨。。
底层的员工,则需要从老板的身上感受到善意。
而马红俊目前得到的待遇,就是相赫对付小人物的方式。
只要稍微给点恩惠,他们都会感激的不得了。
“我的武魂,”马红俊一听到这里,就更加拘束了,但眼中透露出了一些希望之色,“你能做什么吗?”
他短暂的十几年人生,真是成也武魂,败也武魂。
按照弗兰德的说法,随着他的魂力增长,邪火凤凰的影响将与日俱增。
他现在才只是个大魂师,但被邪火困扰,每个星期至少要去两次妓馆,还至少要点两个姑娘才堪堪能够得到发泄。
除此之外,他的食量是戴沐白的三倍还多,如果不出意外,他会持续地胖下去,而且越来越胖。
前者还好说,在男性主导的斗罗大陆,这种事跟同性聊一聊,当做谈资,还挺光荣的。
但后者就是马红俊得自卑根源了。
肥胖。
不是没有人喜欢胖子,事实上能成为魂师的胖子,皮肤都挺好,一点都不油腻。
但是没有人喜欢既猥琐脾气又不好动不动就魂力爆发的胖子。
在马红俊充满了希冀的眼神中,相赫点了点头。
“没错,我可能有办法了,但这需要你付出一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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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不会在意绵羊的看法。
不就是被人嘲笑吗?
奥斯卡不由握紧了拳头,相赫帮了他这么多忙,好不容易才有一个能还人情的机会。
相赫看着奥斯卡不断变化的脸色,感知到他内心多变复杂的波动,总觉得奥斯卡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很快,奥斯卡就像是做了什么决心一般,“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歌手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
“哦,好的。”
相赫并不太清楚奥斯卡到底是因为什么在纠结,从魂导器里拿出了一张纸。
“这是我写好的词曲。你会白人语的吧?”
所谓白人语,就是英语。
斗罗大陆上只有白种人和黄种人,英语是占少数的白人语,汉语直接被称为通用语。
像奥斯卡这样名字奇怪,长相具有白人特征的,一般都是会白人语的。
“会的,小时候我妈妈教过我。”
奥斯卡接过词曲,瞟了一眼名字,“信徒(Believer)?”
没错,相赫给他的就是梦龙乐队那首几乎人尽皆知(即使不知道名字也很熟悉旋律)的《Believer》。
“这首歌的歌词你应该能看懂,讲述的是人因为痛苦而获得蜕变,最终化茧成蝶。”
奥斯卡闻言,仔细看了看歌词,第一句就让他有所触动。
“首先,我必须直言不讳。”
这不就是李青给他的第一个建议吗!
必须直抒胸臆,有话直说,要拥有让别人讨厌的勇气。
既然有了吸引他的店,奥斯卡乐可全身心投入到了歌词的阅读中,接着整个人显得越来越激动,手部青筋暴起,到最后都差点要把那张薄薄的稿纸给扯开了。
虽然他只看得懂歌词,但奥斯卡对这首歌已经有了足够的代入感。
尤其是重复最多的那一句,更是让奥斯卡激动的血脉喷张。
那句歌词是:
“痛苦,你击溃了我,也造就了我,让我成为你虔诚的信徒!”
这句歌词一次次的重复出现,不断地冲击着奥斯卡的心灵。
这不就是在描写他现在的生活吗?
仅仅几天时间,奥斯卡经历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就已经有了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读完歌词后,奥斯卡捧着这张纸,泪水激动地从眼眶中涌出。
他朝着相赫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大声喊道:“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的期望的。”
没错。
奥斯卡以为,这首歌就是相赫专门为了他所写的格言。
说完这话,奥斯卡攥着词曲,一溜烟跑了出去,只留下相赫房间的门来回晃荡着。
“……”相赫迷惑地看着这一幕,随后又拿出一份歌词仔细看了看,随即恍然大悟。
“这家伙……”相赫笑了笑。
他选这首歌,无非是因为出于节奏感和感染力的考虑。
相赫听过这个世界的歌曲,大多是脱胎于戏剧的,要么高雅至极,要么就是民间小调,所以像斗魂这种热血又盛大的事情,一直没有音乐来辅助。
就算是军营里的战歌,都显得老套乏味,充满了说教意味。
这是一个战斗的世界。
这个世界需要摇滚。这个世界需要BGM。这个世界的观众需要在比赛开始前,就血脉喷张!
而《Believer》的情绪煽动性是举世闻名的。
相赫还在青训队时,有一个队友减肥,每天跑不下去就看一遍这首歌的MV,然后每次都能再多跑一点,给相赫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但奥斯卡果然还是代入感太强了啊。
“算了,随他怎么想吧,还是先去给他准备礼物吧。”
说着,通过烁玛,他给莎斗下了两个指令。
第一个,先去问奥斯卡要一根硬香肠过来。
刚才奥斯卡突然激动地跑掉了,相赫根本没来得及开口。
第二个,以他校长的名义,去史莱克学院把马红俊找来。
指令下达后,相赫再次沉入水中。
他必须想个办法,补偿马红俊的同时,要彻底改变他。
明明整个鼻子都泡在水里,但相赫却感觉无穷无尽的灵感浮现,随着泳池里的闷闷响声在他脑海里炸开。
突然,他睁开了眼睛。
不如,在补偿马红俊的同时,再趁机考验他一下吧。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孩子,虽然之前被史莱克学院的老师毒害了两年,但只要种子是好的,那就还有改变的希望。
大约半个小时后,相赫就见到了马红俊。
照理来说,马红俊平时散漫惯了,又非常不服气相赫,是不可能来得这么快的。
然而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宁荣荣越远越好。
早上跑步的时候,宁荣荣虽然没有黏着他说些肉麻的话,但是却一直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偶尔宁荣荣故意加速,跟马红俊并排一起跑,然后后者就会加速躲开。
小舞和朱竹清立刻就发现了古怪。
首先是宁荣荣,是学院中最看不起马红俊的那个,今天居然主动靠近他。
其次是马红俊,史莱克的猥琐之王,索托城妓馆界的草鸡皇帝,居然在躲着宁荣荣?
总之,马红俊实在是担心宁荣荣露出马脚来,正好相赫传唤他,立刻不顾没有完成全程而被大师处罚的风险,一路往大斗魂场而来了。
“你找我什么事?”
虽然口气还是有点冲,但马红俊拘束的坐姿还是说明了他的紧张。
一想到自己面对的蓝毛少年就是这座城市的无冕之王,帝国首富,他就觉得人与人的差距,真是大得离谱。
“我叫你来,是为了你武魂的事情。”相赫微笑这说道,丝毫不在意马红俊的无礼。
说起来有一个好玩的地方,相赫对自己身边的老员工,尤其是心腹,多数时候是不苟言笑的。
但一旦他去底层视察,就会露出明媚的笑容来。
在相赫的世界,这是每一个企业家必须学会的技能。
顶层的核心员工,要的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主心骨。。
底层的员工,则需要从老板的身上感受到善意。
而马红俊目前得到的待遇,就是相赫对付小人物的方式。
只要稍微给点恩惠,他们都会感激的不得了。
“我的武魂,”马红俊一听到这里,就更加拘束了,但眼中透露出了一些希望之色,“你能做什么吗?”
他短暂的十几年人生,真是成也武魂,败也武魂。
按照弗兰德的说法,随着他的魂力增长,邪火凤凰的影响将与日俱增。
他现在才只是个大魂师,但被邪火困扰,每个星期至少要去两次妓馆,还至少要点两个姑娘才堪堪能够得到发泄。
除此之外,他的食量是戴沐白的三倍还多,如果不出意外,他会持续地胖下去,而且越来越胖。
前者还好说,在男性主导的斗罗大陆,这种事跟同性聊一聊,当做谈资,还挺光荣的。
但后者就是马红俊得自卑根源了。
肥胖。
不是没有人喜欢胖子,事实上能成为魂师的胖子,皮肤都挺好,一点都不油腻。
但是没有人喜欢既猥琐脾气又不好动不动就魂力爆发的胖子。
在马红俊充满了希冀的眼神中,相赫点了点头。
“没错,我可能有办法了,但这需要你付出一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