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遗迹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在他们的对面,花溶满面笑容地用采集的红叶放在粗糙的大瓷瓶里。屋子干净,桌几纤尘不染,一捧清水,一把红叶,间杂一些寻到的叶子和形状特殊的野草,点缀如一盆鲜美的插花,令这间小小的屋子,蓬荜生辉,充满朝气,充满一种乱世里的宁静和悠然。
秦大王和两个孩子掰手腕累了,破锣嗓子又忍不住想哼哼,见两个儿子如临大敌,大笑道:“老子唱得不好,叫妈妈唱,好不好?”
“好耶,妈妈唱得好。我们听妈妈唱。”
花溶微笑着回转身子,桌上放着一把残旧的古琴,那是老秀才的。老秀才还保持着本朝读书人的风雅,纵然是乱世之中,也朝夕带着这把古琴,偶尔,也试着给孩子们弹奏。但这些顽童,岂肯静心听他咿咿呀呀唱的啥?他常常感喟是对牛弹琴,所以,花溶等住下后,他听说花溶会弹琴,就干脆把这琴送给了花溶。
素朴的桌子,粗糙的凳子,透出一股子的拙雅。弹琴的人,十指芊芊,跟她的头发成反比,依旧是苍翠欲滴的,如削葱尖,漫漫地,从琴弦上划过,声音一滴一滴,如初夏的第一场雨,湿润,又凉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这曲子,本是要关东大汉,打铁炉边,雄壮宏伟,沉浑曼丽……可是,在古琴的典雅下,却别有一番滋味。
陆文龙静静地听,少年情怀一时间柔肠百结,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环境,遗传基因里的天性欣赏被唤醒。他喜爱这曲子,远远胜过喜爱草原上的民歌。他问妈妈:“周郎是谁?”
“周郎呀?他叫周瑜,和诸葛亮齐名,是超级有名的大英雄,智谋卓绝。”
“他们这么厉害,为什么宋国还会打败仗?”
仅此一问,花溶不胜唏嘘。是啊,诸葛亮,周公瑾,一时风流;唐太宗,宋太祖,一世雄霸。只可惜,他们没有生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早已驾鹤西去。时无英雄,只有秦桧和赵德基,所以,只能丧权辱国,一个曾经人口近亿的文明大国,对一个13骑兵起家的小族俯首称臣。
陆文龙的困惑被淹没在她的低吟浅唱里,似明白,又不明白。宋国的一切,于他都是好奇的,新鲜的,又不可思议的。
秦大王闭着眼睛静听,这于他,是完全陌生的感觉,但却天然的适应,仿佛前辈子就该如此的。小虎头靠在他怀里,冲天辫子顶在他的下巴上,双手托着腮帮子,听得那么认真。小孩子,也有审美的能力,每次妈妈唱歌,他就安安静静,就连顽劣也忘记了。
一曲终了,她停下,手指还按在琴弦上,余韵缭绕,盈满屋子,一室花香。
秦大王睁开眼睛,迎上她的视线,温和,从容,又有丝丝的感慨。她包着头巾,密密地全部遮挡了她的白发,只露出一张干净的脸,清秀的眉目,仿佛岁月不曾留痕。在欢乐面前,岁月,其实又算得了什么?他凝视她,每当这样的时候,便会深切地凝视她,那种心跳的感觉,永远是一个秘密,她自始至终,都那样美好,清新。一如十七岁的那个夏天。
只要她在,无论什么地方,都是家的感觉,那么美丽。
原来,欢乐才是人世间最大的乐趣。
入夜,一盏孤灯。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1/3)页
在他们的对面,花溶满面笑容地用采集的红叶放在粗糙的大瓷瓶里。屋子干净,桌几纤尘不染,一捧清水,一把红叶,间杂一些寻到的叶子和形状特殊的野草,点缀如一盆鲜美的插花,令这间小小的屋子,蓬荜生辉,充满朝气,充满一种乱世里的宁静和悠然。
秦大王和两个孩子掰手腕累了,破锣嗓子又忍不住想哼哼,见两个儿子如临大敌,大笑道:“老子唱得不好,叫妈妈唱,好不好?”
“好耶,妈妈唱得好。我们听妈妈唱。”
花溶微笑着回转身子,桌上放着一把残旧的古琴,那是老秀才的。老秀才还保持着本朝读书人的风雅,纵然是乱世之中,也朝夕带着这把古琴,偶尔,也试着给孩子们弹奏。但这些顽童,岂肯静心听他咿咿呀呀唱的啥?他常常感喟是对牛弹琴,所以,花溶等住下后,他听说花溶会弹琴,就干脆把这琴送给了花溶。
素朴的桌子,粗糙的凳子,透出一股子的拙雅。弹琴的人,十指芊芊,跟她的头发成反比,依旧是苍翠欲滴的,如削葱尖,漫漫地,从琴弦上划过,声音一滴一滴,如初夏的第一场雨,湿润,又凉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这曲子,本是要关东大汉,打铁炉边,雄壮宏伟,沉浑曼丽……可是,在古琴的典雅下,却别有一番滋味。
陆文龙静静地听,少年情怀一时间柔肠百结,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环境,遗传基因里的天性欣赏被唤醒。他喜爱这曲子,远远胜过喜爱草原上的民歌。他问妈妈:“周郎是谁?”
“周郎呀?他叫周瑜,和诸葛亮齐名,是超级有名的大英雄,智谋卓绝。”
“他们这么厉害,为什么宋国还会打败仗?”
仅此一问,花溶不胜唏嘘。是啊,诸葛亮,周公瑾,一时风流;唐太宗,宋太祖,一世雄霸。只可惜,他们没有生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早已驾鹤西去。时无英雄,只有秦桧和赵德基,所以,只能丧权辱国,一个曾经人口近亿的文明大国,对一个13骑兵起家的小族俯首称臣。
陆文龙的困惑被淹没在她的低吟浅唱里,似明白,又不明白。宋国的一切,于他都是好奇的,新鲜的,又不可思议的。
秦大王闭着眼睛静听,这于他,是完全陌生的感觉,但却天然的适应,仿佛前辈子就该如此的。小虎头靠在他怀里,冲天辫子顶在他的下巴上,双手托着腮帮子,听得那么认真。小孩子,也有审美的能力,每次妈妈唱歌,他就安安静静,就连顽劣也忘记了。
一曲终了,她停下,手指还按在琴弦上,余韵缭绕,盈满屋子,一室花香。
秦大王睁开眼睛,迎上她的视线,温和,从容,又有丝丝的感慨。她包着头巾,密密地全部遮挡了她的白发,只露出一张干净的脸,清秀的眉目,仿佛岁月不曾留痕。在欢乐面前,岁月,其实又算得了什么?他凝视她,每当这样的时候,便会深切地凝视她,那种心跳的感觉,永远是一个秘密,她自始至终,都那样美好,清新。一如十七岁的那个夏天。
只要她在,无论什么地方,都是家的感觉,那么美丽。
原来,欢乐才是人世间最大的乐趣。
入夜,一盏孤灯。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