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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博迪洛加!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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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又是康大?

  这次不是孙昊选的。

  孙昊在电话里问了理由。

  易建联说阿迪希望他能够去UCLA,因为他在洛杉矶已经有了不小的人气。

  “那你怎么没去?”

  孙昊上辈子虽然没打过NCAA,但毕竟在NCAA当了那么多年的助教,对这些NCAA学校还是了解的。

  UCLA全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它们的球队叫棕熊队,在NCAA一级联盟里面赫赫有名。

  他们在1964~1975年当中赢得了10个总冠军,包括其中的7连冠,堪称NCAA的凯尔特人队。

  像他们的校友,“天勾”贾巴尔、“球场恶汉”比尔·沃顿也都名声赫赫。

  易建联在洛杉矶有人气,等到了NBA,也可以借着这个校友身份找机会向贾巴尔学技术。

  这个选择看着挺好的。

  “因为我想早一点进NBA,康大有机会在疯三走的更远。”

  易建联的话又一次让孙昊感到意外。

  因为上辈子就在康大当的助教,孙昊对康大的历史可以说非常清楚。

  UCLA是远古荣誉多,但是康大的话,是NCAA近来最炙手可热的球队之一。

  1999年,也就是3年前,汉密尔顿率队拿到了校史第一个NCAA总冠军。

  再接着,历史中的2004年,本·戈登和埃梅卡·奥卡福又率领球队夺得了第二座NCAA的总冠军奖杯。

  从夺冠间隔的年限就不难看出,康大现在在NCAA的地位和实力都很靠前。

  而且不管是戈登还是奥卡福现在都已经在康大了,易建联去的话说不定有机会让2004年的那一冠提前。

  就算没提前,2004年也只是易建联的二年级而已。

  本就夺冠的阵容,加一个易建联,你说反而丢掉冠军的可能性很小。

  即便说到名宿,雷·阿伦、汉密尔顿这些也都不差。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康大的校风朴实,出来的球员大多品德兼优。

  像雷·阿伦、汉密尔顿、奥卡福、本·戈登,包括后面的肯巴·沃克、唐天都是这类型。

  这点也很适合易建联。

  而且回头去看易建联说的那句话,也就是让孙昊意外的那句话:想早一点进入NBA。

  要做到这个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普通一点的NCAA一级联盟打出顶级数据,二是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现自己天赋。

  易建联的说法,属于后者。

  从这个选择也能看出,易建联其实也是很有想法的人。

  以后的话,孙昊完全可以放心让他自己选择自己的路了。

  “那就去吧。”

  孙昊支持了易建联的选择。

  他也想早一点在NBA看到易建联,看看改变后的易建联到底能打在nba打成什么样。

  也就在孙昊和易建联打完电话没多久,“进化小屋”陆续来了新人。

  纳什,这是之前诺维茨基就有提到过的。

  因为在加拿大处理一些代言的事情,他比预计的晚来了一些。

  再见到爱吃醋的史蒂夫,孙昊心情莫名激动,直接一个大大的拥抱。

  纳什也一样。

  交易是交易,兄弟是兄弟。

  即便身处不同的城市不同的球队,他们在达拉斯的情谊也不会变。

  纳什是意料之中的,另外两个就是意料之外的了。

  博迪洛加,和纳瓦罗。

  “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博迪洛加还和孙昊玩起了神秘。

  面对这种选择题,孙昊自然是先听坏消息。

  事先有了心理准备,再接着就能得到惊喜了。

  “坏消息是纳瓦罗他还是决定要先留在巴萨罗那,但是他想和你一起训练。”

  “好消息呢?”

  “我已经说了啊。”

  “……”

  孙昊一脸无语,所以好消息就是纳瓦罗要和他们一起训练?

  这算哪门子好消息哟!

  虽然说,他之前确实就有想法,想向纳瓦罗学抛投来着。

  但和坏消息比起来,这个好消息也太小了。

  “哈哈,开个玩笑。”

  博迪洛加看到孙昊的表情挺开心。

  看来这家伙单纯就是要逗孙昊一下。

  “好消息是,孙,我准备去NBA了。”

  博迪洛加接着收起笑容,一脸认真地说道。

  “然后你告诉我你是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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