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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盛宠神医妻叶挽歌秦非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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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二章 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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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兔子。”董紫陶松了一口气,其实她来参加这个秋猎,多少还是怕的,毕竟蛟山之中,动物无数,谁知道会在这里遇到什么危险?

蛟山是汴京城周围最大的一座山了,附近的村子不少是蛟山中,打猎而生。

不过深山的地方向来都没有人敢去,听说这里有狼出没。

董紫陶发呆的时间,叶季阳和叶挽歌都纷纷挽弓射箭了,那些兔子跑得虽然快,但是他们两个反应的速度也非常快,因此都一人射中了一只。

等秦景司叫嚷着想要射一只的时候,那些兔子早就跑远了。

“跑得那么快!”秦景司可惜的跺了跺脚。

“要不怎么说跑得比兔子还快呢。”叶挽歌回了一句,便上前去看那只被自己射得奄奄一息的兔子。

草丛外的两只是她和叶季阳射的,草丛中内还有一只秦非夜盲射射中的。

“今晚晚上看来是要加餐了。”叶挽歌想着烤兔肉,分明刚吃饱的肚子突然又觉得饿了。

叶季阳主动上前提起三只兔子,用布带绑了兔腿,将三只捆在一起就扛在了肩膀之上。

“要不我们还是往里再走一点吧?我记得规矩虽然是说不止按量取胜,还要按重量吧?具体比例怎么算来着?”叶挽歌中午的时候没怎么仔细听规则。

但也大概记得说取胜的制度是按猎物的数量和猎物的重量来计算。

打一只狼和打一只兔子的难度自然不同。

若是打了十头狼的人输给了打了是十一只兔子的人,那何必还去挑战那种高难度?

“是根据猎物的种类,重量,数量来统计的。”叶季阳将详细的规则说了一遍给叶挽歌听。

叶挽歌听完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那这几只也算不上什么,就拿来打打牙祭吧。”

团宠叶挽歌的话,自然没有人会不答应。

几人反正也是刚吃饱,商量了一番之后便都一致同意往蛟山高一些的深一些的地方走去,太外围的地方都是一些小动物,打来的意义不大,也没什么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