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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盛宠神医妻叶挽歌秦非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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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又见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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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沾了血迹的草丛,眉头紧皱。

血迹早就干了。

但闻着味道,是人血。

是秦非夜,受伤了吗?

叶挽歌沿途一直往前走着,沿着那岔路走了两三公里,便进入了一片芦苇丛里,那芦苇丛长得比人还高,但芦苇丛的中间还有一条小路,只是那路太窄,看来马是没办法往前走了。

那突然変窄的路上还有一大片芦苇被压倒的痕迹,那上面有沾了泥的狼的足印,还有血迹。

这群狼竟然追了这么久?

妈的,真的是够执着的。

叶挽歌几乎可以断定,秦非夜一定是沿着这条路走的,不然那些狼群不会这样执着的一直追着。

若是秦非夜走了这一条路,她必然只能往前走。

叶挽歌只好果断的弃了马,她将马匹上的水和粮食解了下来挂在自己的身上,马匹上挂着的剑她没拿。

反正叶挽歌不会用,拿了还占地方,所以她果断的弃了。

叶挽歌拍了拍那马匹的P股,“你要是认得路,就自己回去吧,若是听的我的话,就带人来找我们吧,去吧。”

那马儿长叫一声,撒欢的跑了。

叶挽歌摇了摇头,径直往那芦苇丛中间的小路走去。

“秦非夜!”叶挽歌大声喊了一声,试图得到回应。

“这芦苇丛太高了!你他妈要是躲在里面就应一声!”

“秦非夜!”

叶挽歌喊了几句,空气中除非芦苇被风吹动的声音,没有任何回应。

“浪费我嗓子。”叶挽歌自嘲的笑了,不再大喊。

秦非夜若是在这里,早就应她了。

叶挽歌顺着芦苇丛走了不过几百米,便突然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

那血腥味带着点腐臭,和狼的尸体截然不同,叶挽歌对那味道再也熟悉不过。

是人类的尸体。

叶挽歌的心顿时就沉了下去,她顿时就觉得手脚发凉,有些不受自己的控制的颤抖起来。

她知道脑子里一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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