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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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大的浴巾包了身子,金兰怯懦地走出来。
“求求你,不要用皮鞭。丈夫会看见我身上的伤痕。”金兰提出一个要求。
“你让他来找我好了。”
“我有孩子。为了孩子,我求求你。”
“好吧。我就可怜你一回。不用皮鞭,可以。你要主动点,自己要想办法疯起来。”
“还有药吗?”
“你不是不要药的吗?怎么,想通了?”
金兰的头低下。
“药在下面那个抽屉里,你自己拿。”
过去,打开一个柜子下面的抽屉,金兰拿出一包药,拆开,倒进一个水杯里。
程晓君面目狰狞的笑着。在这个男人可憎的笑声中,金兰喝下了这杯水。
这个房间金兰熟悉,只是有一年时间没有过来了。
此刻,金兰是百感交集。想起丈夫对她的百般怜爱,用心的呵护,刻意的温存,再对比眼下的这个恶魔,她的心在滴血。
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这次来,是来求你,能不能不要再往账户上汇钱?我不要股份了。”
“现在,不要谈钱。这个时候谈钱,你不觉得俗气吗?”程晓君的话语生硬,像是用铁件砸出来的声音。
金兰抬头,怯懦的目光落在程晓君的脸上。那是一张有着尖嘴猴腮的脸。不知道每天吃那些好的东西,营养都到哪去了,长成这个样。
程晓君在脱自己身上的衣服。每脱下一件,像铁饼运动员一样,做出一个投掷动作,准确的把衣服掷到沙发上。
“这个时候,我们不要谈钱。”程晓君向金兰一步一步走来。貌似瘦薄的身体却有着不错的腹肌,这时说:“我们应该谈一谈爱情。”
爱情。
这在早几年刚和这个男人认识时,金兰还相信。现在,她已经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所谓的爱情。
残酷的生活让金兰渐渐地懂得,男女间的不正当私情,全是利益驱动,不可能有圆满结果,更不存在什么爱情。
金兰的心里压着仇恨。
身体有燃烧的感觉,金兰也就在这时有了一个念头。
该结束的,总归要结束。两个人又都去进行了一次沐浴。
程晓君长的尖嘴猴腮不说,才三十岁的人,脑门上已经没有头发。个子虽然不小,胳膊和腿像瘦巴的柴杆,站在那,腰站不直,像个虾样。
就常识上来说,如果程晓君没有程颂这个老子,就他长的这样惨不忍睹,可能这一生就是打光棍的料。
可是,金兰却曾经喜欢上这个男人。
金兰可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的皮肤又是这样的细腻,洁白。
民间有句实话: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
当年的金兰,对程晓君可是有所图的。她看上程晓君,是因为程颂手上的权力。
那个时候,金兰是车间里的一个工人。她在偶然的一个情境之中,认识了程晓君。
通过程晓君,金兰到了远程公司的办公楼上班,后来,为了两个人能够有多的机会接触,金兰当上了多种经营办公室的主任。
那个时候,程晓君自主创业,也才是开始。
程颂呢,也是真心希望儿子能娶到金兰这样的女人做媳妇。
后来,程晓君把公司做大了,也就金兰没了多少兴趣。因为,有钱了,他的身边,不缺女人围绕。
后来吧,金兰发现,自己被这个男人抛弃,就死了嫁进程家的念头。
如果,不是130万元货款的事,金兰或许不会再见这个男人。
穿衣服时,金兰再次说出来这里的目的,“我不要那个股份了。”
用了大的浴巾包了身子,金兰怯懦地走出来。
“求求你,不要用皮鞭。丈夫会看见我身上的伤痕。”金兰提出一个要求。
“你让他来找我好了。”
“我有孩子。为了孩子,我求求你。”
“好吧。我就可怜你一回。不用皮鞭,可以。你要主动点,自己要想办法疯起来。”
“还有药吗?”
“你不是不要药的吗?怎么,想通了?”
金兰的头低下。
“药在下面那个抽屉里,你自己拿。”
过去,打开一个柜子下面的抽屉,金兰拿出一包药,拆开,倒进一个水杯里。
程晓君面目狰狞的笑着。在这个男人可憎的笑声中,金兰喝下了这杯水。
这个房间金兰熟悉,只是有一年时间没有过来了。
此刻,金兰是百感交集。想起丈夫对她的百般怜爱,用心的呵护,刻意的温存,再对比眼下的这个恶魔,她的心在滴血。
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这次来,是来求你,能不能不要再往账户上汇钱?我不要股份了。”
“现在,不要谈钱。这个时候谈钱,你不觉得俗气吗?”程晓君的话语生硬,像是用铁件砸出来的声音。
金兰抬头,怯懦的目光落在程晓君的脸上。那是一张有着尖嘴猴腮的脸。不知道每天吃那些好的东西,营养都到哪去了,长成这个样。
程晓君在脱自己身上的衣服。每脱下一件,像铁饼运动员一样,做出一个投掷动作,准确的把衣服掷到沙发上。
“这个时候,我们不要谈钱。”程晓君向金兰一步一步走来。貌似瘦薄的身体却有着不错的腹肌,这时说:“我们应该谈一谈爱情。”
爱情。
这在早几年刚和这个男人认识时,金兰还相信。现在,她已经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所谓的爱情。
残酷的生活让金兰渐渐地懂得,男女间的不正当私情,全是利益驱动,不可能有圆满结果,更不存在什么爱情。
金兰的心里压着仇恨。
身体有燃烧的感觉,金兰也就在这时有了一个念头。
该结束的,总归要结束。两个人又都去进行了一次沐浴。
程晓君长的尖嘴猴腮不说,才三十岁的人,脑门上已经没有头发。个子虽然不小,胳膊和腿像瘦巴的柴杆,站在那,腰站不直,像个虾样。
就常识上来说,如果程晓君没有程颂这个老子,就他长的这样惨不忍睹,可能这一生就是打光棍的料。
可是,金兰却曾经喜欢上这个男人。
金兰可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的皮肤又是这样的细腻,洁白。
民间有句实话: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
当年的金兰,对程晓君可是有所图的。她看上程晓君,是因为程颂手上的权力。
那个时候,金兰是车间里的一个工人。她在偶然的一个情境之中,认识了程晓君。
通过程晓君,金兰到了远程公司的办公楼上班,后来,为了两个人能够有多的机会接触,金兰当上了多种经营办公室的主任。
那个时候,程晓君自主创业,也才是开始。
程颂呢,也是真心希望儿子能娶到金兰这样的女人做媳妇。
后来,程晓君把公司做大了,也就金兰没了多少兴趣。因为,有钱了,他的身边,不缺女人围绕。
后来吧,金兰发现,自己被这个男人抛弃,就死了嫁进程家的念头。
如果,不是130万元货款的事,金兰或许不会再见这个男人。
穿衣服时,金兰再次说出来这里的目的,“我不要那个股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