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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小迷妹来访,计划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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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大拇指,“烟烟,你的手艺真是太棒了!”

倪烟微微一笑,“谢谢。”

李嫣然本以为鱼肉已经够好吃的了,直至她吃到了一口烤兔肉。

烤兔子外焦里嫩,外皮上撒着一层辣椒面和孜然粉,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幸福感满满,让李嫣然不禁怀疑,这兔子肉真的是外面那个面包窑烤出来的?

这也太神奇了吧!

麻辣兔肉更是别有一番滋味,还有清爽解腻的青菜豆腐汤,一口肉一口汤,幸福到飞起!

原本只有半碗饭饭量的李嫣然,今天硬生生的吃了两大碗饭,外加一堆菜。

一直到傍晚6点多,李嫣然才依依不舍的提出道别。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成为倪烟的亲妹妹,这样就可以住在倪烟家,每天吃到倪烟炒的菜了!

倪烟真是太厉害了!

她不仅比自己小一岁,而且还比她长得的好看,这也就算了,她居然还那么会做饭,还会一身好医术......几乎无所不能!连自己这个这个八经的豪门千金都比不上她的一半。

简直颠覆了乡下小姑娘在李嫣然心中的认知!

回到家,李嫣然便看到哥哥李廷之正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块木头正在雕刻着什么。

李嫣然好奇的道:“哥,你在干嘛呢?”

李廷之头也不抬的道:“雕个工艺品。”

李嫣然接着道:“你做工艺品干啥?送给李仙仙的?”

李廷之没说,闷声雕刻着手中的东西,水晶灯光在他的脸上笼罩一层淡淡的光,映衬出男人专注而又认真的神情。

李嫣然叹了口气,“哥,我说你是不是缺心眼儿啊?李仙仙她根本就不喜欢你,人家喜欢的是莫百川!”

李廷之依旧不说话,他本就不是个话多的人。

他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也很简单,默默的喜欢,默默的守护,只要那个人开心就好了。

李嫣然接着道:“哥,你有没有再听我说话啊?”

李廷之继续保持沉默。

李嫣然道:“哥,你也不瞎啊,你怎么就看上李仙仙那种人了呢?李仙仙根本就配不上你!”

“不许你这么说仙仙!”李廷之抬头看向李嫣然,“仙仙是一个有见识,也有大才的人。”

他从未见过像李仙仙那么有才华,那么有见识的女孩子。

真正征服李廷之的,是李仙仙出在黑板报上的一首诗: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山风拂发、拂颈、拂裸露的肩膀,而月光衣我以华裳。’

如果不是有大才的人,普通女孩子会写出这么一首诗?

根本不可能!

李嫣然无语地撇撇嘴,“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别被表面现象欺骗了!李仙仙根本就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你是不知道,上次在莫家,她的吃相有多难看!恶心死了!”

反正李嫣然是一百个不喜欢李仙仙,也不知道李廷之是怎么喜欢上李仙仙的。

她如此这般的聪明伶俐,怎么会有一个如此这般痴傻的哥哥呢?

喜欢谁不好,非得喜欢李仙仙?

婊里婊气的!

“李、嫣、然!”李廷之抬头,一字一顿,眼底满是警告。

李嫣然无语的道:“好好好,我不说。”

李廷之看向李嫣然,警告道:“下次再让我听到你有意侮辱仙仙,就算你是我妹妹,我也不会对你客气!”

李嫣然轻笑一声,“怎么着?你还想谋杀亲妹呀?”

李廷之神色淡淡,“你尽管试试。”

闻言,李嫣然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天哪。

她这傻哥哥该不会是魔怔了吧?

不行不行!

不能在让李廷之泥足深陷了。

得让李廷之看到比李仙仙更优秀的人才行。

就在这时,李嫣然的脑海中的冒出一张眉眼如画的五官。

倪烟!

倪烟不但长得的比李仙仙好看一千倍一万倍,而且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做饭还好吃,狠甩李仙仙好几条街不止!

对!

就倪烟了!

李嫣然美美的想着,接着道:“哥,你怎么不问问我今天去哪儿了?”

李廷之冷冷的答了句,“不知道。”

李嫣然并不介意李廷之的态度,她这个哥哥怪异的很,对任何人都没什么好脸色,“我去我的好朋友家了。她叫烟烟,长得可漂亮了!也非常厉害!比李仙仙不知道要优秀多少倍!”

听到最后一句话,李廷之突然变了脸色,“停止你内心那不符合实际的想法!这辈子除了仙仙之外,我绝对不会在爱上任何人!”

李嫣然无语的道:“哥,话别说得那么满啊!万一你最后真的喜欢上烟烟了呢?”

李廷之坚定的道:“绝对不可能!”

长得的漂亮的女孩子李廷之不是没见过,他根本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他看中的是内涵。

“万一爱上了呢?”李嫣然挑了挑眉毛。

“没有万一。”

李嫣然接着道:“哥,你这样真的值得吗?李仙仙她根本不喜欢你。”李仙仙不仅不喜欢李廷之,还在吊着李廷之,有种欲拒还迎的感觉的,这也是李嫣然最不喜欢李仙仙的地方。

偏偏,李廷之就看不出来,他还把李仙仙当成了手心里的宝。

李廷之道:“这是我的事情,跟你无关。”

李嫣然道:“你是我哥啊!怎么就跟我无关了!”

“管好你自己吧。”李廷之站起来,将外套套在身上,转身往外面走去。

“哥,你去哪儿啊!”李嫣然立即跟上李廷之的脚步。

李廷之回头看向李嫣然,“别跟着我!”

李嫣然无奈地叹了口气,不用想也知道她这傻哥哥肯定是去找李仙仙了。

看来,她得想个办法,让倪烟和李廷之见一面才行。

李嫣然抬手摸了摸下巴。

李廷之的确是去找李仙仙了。

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了很久,才看到李仙仙从楼上走下来。

“廷之,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事。”站在喜欢的人面前,李廷之显得有些局促,“我不急。”

李仙仙看了看李廷之,接着道:“对了廷之,我想请你帮个忙。”

“仙仙你说,”李廷之道:“只要是我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帮。”

李仙仙道:“你能不能借我两万块钱?”

马上莫百川的生日就要到了,李仙仙想给莫百川一个惊喜,顺便,她想把之前欠别人的钱还清。

李廷之毫不犹豫的道:“可以的仙仙,不过我现在身上没有现金,我明天上午,啊不,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怎么样?”

闻言,李仙仙的眼底闪过一道惊讶。

李廷之一直都很都喜欢她,她是知道的。

但她没想到,李廷之居然还肯这么爽快的就借给她了,要知道,两万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八十年代的两万块钱,可以比得上后世的二十万!

早知道李廷之这么喜欢她,上次她买冰肌玉肤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去卖血!直接从李廷之这里拿钱就行了!

真是失策!

李仙仙心里后悔万分。

当时怎么就忘了李廷之这号人物了呢?

李仙仙神色如常地点点头,“谢谢你了廷之。对了,你这么晚找我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李廷之接着道:“哦,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语落,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木雕给李仙仙。

木雕的形状是一个展翅翱翔的凤凰。

在李廷之心中,李仙仙就是一只高贵的凤凰!

李仙仙伸手接过,“谢谢我很喜欢。”

李廷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喜欢就好。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嗯。”李仙仙点点头。

李廷之转身离去。

就在这时,李仙仙突然开口叫住李廷之,“廷之,你等一下。”

李廷之停住脚步,“仙仙,怎么了?”

李仙仙走过去,轻轻地拥抱住李廷之,凑到他耳边道:“廷之,真的很谢谢你。此生能有你这个蓝颜知己,是我的幸运。”

李廷之整个人都僵硬住了,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感受到的李廷之心脏的跳动频率,李仙仙嘴角微勾,看来,以前是她低估了李廷之对她的喜欢程度。

李廷之没什么不好,有钱有势,就是比起莫百川来还差了点。

夜色很好的掩饰住了两人的动作。

如果是白天的话,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毕竟,这是男女风气并不开放的八十年代。

李仙仙毕竟是从后世回去的,她没觉得男女之间抱一下会怎样,她和李廷之的关系,只限于蓝颜知己。

至于李廷之会怎么想,那就跟她没关系了。

------题外话------

小可爱们大家早上好呀~

文中李仙仙写的这首诗: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山风拂发、拂颈、拂裸露的肩膀,而月光衣我以华裳。

出自席慕容的《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