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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年美利坚之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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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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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危险,第十三代之后暴露在阳光之下,就会被阳光烧成灰烬。另外第六代之后的血族无论年龄多大,一次只能燃烧一枚血液精华。

  当然,这已经和爱德华·史密斯没有了关系,因为自己是初代,只要小心一些白银就可以。

  是人都会崇尚力量,而血族的神秘,力量和悠长的生命,都是人类所追求的,唯有吸食人类的血液,有些让人类不那么满意。

  对此爱德华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现在这样的状态,已经是可以让人羡慕的了,身为初代,又不是受人控制的其他世代,受人控制没有自由。

  想通这些之后,爱德华给自己定下了几条原则:

   1、隐蔽,尽量不要让人类发现自己的身份,做到隐藏在人类社会中。仗着力量随意暴露自己的血族,都应该毁灭。

   2、后裔,每一个后裔都要好好教导,并且要得到自己的同意才可以发展,如果自己不在,那也要各自的长辈同意之后才可以发展,防止血族数量太多,影响了世界的发展

   3、弑父,自己的长辈就如自己的父亲或母亲,所以血族之间不允许杀戮自己的长辈,虽然天生就不能逃脱对方的控制,但是并不能防止对方勾结他人来杀害自己的父辈或母辈。

  目前能够想到的就是这几条,以后有需要再增加。

  想好以后,爱德华起身上床休息起来,虽然身体极好,但是毕竟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已经不早了,也应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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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起来,爱德华先是找了一家服装店买了几身新衣服,因为原来的衣服已经很脏了,买好衣服后,爱德华向着伦敦一家书店而去,希望可以从那里学习一下这个时代的英语,虽然现在聊天没有问题,但是却也需要能够书写。

  在血族身份不可以暴露的情况下,想要有个体面一些的身份,那就只有知识,能有一些希望。

  至于赚钱经商,那也需要一定的文化,不然一些往来账目书信都看不懂,如何能行。以后在这个社会中要生活很久,这些也是必须学习的。

  一路向着城西的书店走去,可能是因为昨晚失踪了一名英国士兵,所以伦敦城里到处都可以看到一队队的英国士兵,在街头巷尾之间不断搜查,位于昨天失踪的那名英国是的街道已经完全封锁了。

  不过即使如此想要找到那具尸体,在爱德华看来也还需一定的时间,毕竟抛尸的地点是在附近最高的一栋房顶之上,而且位置也算隐蔽。

  看着如此紧张的英国士兵,爱德华却是完全不紧张,不光是因为力量强大,更是因为杀死那名英国士兵的地点离爱德华居住的街道相差五条街,再怎么样也不会想到是自己动的手。

  一路来到城西的书店,爱德华走入里面,只见门头柜台里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子,一头亮丽的金发,洁白的皮肤有如牛奶一般,不过一张精致的小脸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丝丝的幼气,显示出对方年龄不会太大。

  爱德华走入店内,开始看了起来,因为现在还没有英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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