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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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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丹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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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江州,再从江州赶到北流水,少说也有三百里地。

对于一个天阶高手来说,坐车远远不如用利用真气赶路的速度快。

所以,那天晚上,白七爷爷极有可能是用真气硬跑了三四个小时,近千公里,才恰好在古九魄杀死太奶奶,带走我的时候赶回来的。

他让我一个人埋葬四位亲人,一来是为了锻炼我的意志,因为他没办法再护住我。

二来是因为当年他已经伤得太重,即使想出手帮我,也力不从心。

难怪我在桃花峰上的那十年,一向忙碌的白七爷爷却很少出远门。

难怪我满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他并没有兑现当时跟我说的话,没让我必须打赢了他才能下山。

难怪在倒悬湖中,白七爷爷会顺走那些盗墓賊尸体上的枪支和手雷,这种行为,应该是他以前不屑也不齿做的吧!

难怪我们从晶洞中出来的时候,白七爷爷会因为蹿天猴咬断了藤蔓而跌下崖底。

难怪蹿天猴抢走从我手中的冰球时,修为已经是天阶的白七爷爷站在我身边,却没反应过来阻止,甚至追不上蹿天猴。

难怪我们遇到赤练阴冠蛇群的时候,白七爷爷明明是天阶修为,速度却跟我差不多,还差点被蛇群追上!

这么些年来,特别是我们上了雪山后,白七爷爷身上有太多的反常和不对劲,可我却粗心的没有发现端倪。

一直以来,他对我说出的那些借口是那么理所当然,我竟然也傻乎乎的全都信了!

在桃花峰上的八年,他近乎虐待的逼着我长大,逼着我变强,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不能成为我对付古九魄的后盾了!

越寻思,我的心里越发沉重,强憋着眼泪,直到一缕腥甜顺着口腔流进喉咙,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将下嘴唇咬破了。

“我这大半辈子行走阴阳,失了修为有什么了不起的。威风过,也辉煌过,现在正好有机会享受普通人的生活。

瞧瞧你,本来就长得丑,还臭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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