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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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敢到我附身的人身上打主意,你好大的胆子!你先把这壮汉的尸首退出来好好掩埋了,再烧高香拜几拜,若不是今日借得这两位善人身,我找不到最合适的骨头。咱们虽不能插手他人命运,但须知借他人命自己发财也是要折寿的。不过,其他山贼不用管了,杀恶人也是积德。”噬骨师开始数落起来。
男子满腹疑惑:“积德?可传言我们不是啥好人,经常滥杀无辜百姓……”
“你一天到晚拿人骨头和死人打交道,还想别人说你是侠盗不成?更何况你当天下所有噬骨师都如我这般心慈手软?我们均无具体身形,会在人间找合适的人附体,只有此人自杀之时才会真正将躯体腾出来借噬骨师之用,但用完之后此人灵魂还可再回,也就是说一体两魂,噬骨师不离开,此人便可永生不死。我十年前卖出第一件作品的时候结识小玉姑娘的父亲,没想到十年后她家道中落,为保护女儿,他替女儿做主定下我与小玉共体的契约,然而这小姑娘太过心善,极少腾位于我让我寻骨,换了别人,为了千两黄金,荣华富贵,早就杀人无数,自己死去活来,与噬骨师交换灵魂多少遍也无所谓了。你附身的人不就是如此?”
男子更加奇怪,便问:“那为何你还做这亏本买卖,离开小玉换个人附体不就完了么?”
这句话倒是问到要害,噬骨师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早先是由于契约必须保持一年以上才能离开,但一年之后,她发现这小姑娘颇为可爱,没有丝毫贪欲,时间久了,自己也被感染,就想通过小玉纯净的眼睛多看看这世间,谁想今日发生这种事情……
噬骨师叹道:“你看看你这次挑选的李天义,虽也畏惧死亡与你达成契约,但关键时刻还是硬汉一条,不是先想着如何自己保命与你交换灵魂避过一劫,而是自己死撑到底也要保护弟弟不受伤害。”
男子听提到李天义,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躯体。想想也是,如果当时交换了灵魂,他才不乐意管李天仁死活。所以李天义当时无论怎样也不自杀交换灵魂,谁想到最后千辛万苦剩下半条命回去还是被弟弟亲手活埋。
噬骨师摇了摇头,又从脸上扯下一块皮,竟恢复了原来小玉的容貌,自言自语般说道:“几年没动手了,看来我已经不适合再做噬骨师。”
另一个声音响起:“你原本是世间最巧的噬骨师,而且有着无以伦比的易容术,为何要放弃?”是灵魂中的另一半,小玉。
噬骨师顿了一下:“……你以前从来都反对我雕人骨。”
那声音回道:“可如今我觉得,这世道的恶人尚在,你或许可以考虑……”
噬骨师轻叹:“你变了……”
那声音笑言:“你又何尝不是?”
小玉轻轻拉过马车,将李天仁的尸体搬进车内,挥鞭而去。
7.雕塑
京城很久没有如此热闹过,富贵人家的孩子榜上有名便会大宴宾客,极尽奢华。偶有穷苦的书生一跃而成枝头金凤凰的,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也会全来道贺攀亲,连绵的战争也丝毫不会影响人间的世态冷暖。冷的时候,整个京城像座死城,处处显出贫瘠和凌乱,空气中透出冷漠和绝望;热的时候,京城眨眼变得花红柳绿,莺歌燕舞,空气中也是醉醺醺的酒气和脂粉香气。
很多人想把自己变成那个能使整座城都为之沸腾的人,所以他们会竭尽全力去使用各种手段,其中之一是与噬骨师共体,若能寻得好骨,做出作品卖个好价钱,一生吃喝不愁。但毕竟噬骨师神出鬼没,并不是每人都有机会寻见。所以更多的人会采用最常见的方式出人头地,要么是考取功名,要么是买官,但无论哪件都需广泛的人际关系,徐员外深知这一点,所以那资质平庸的儿子竟然也能榜上有名,马上就会飞黄腾达。他要感谢那个考试前起了关键作用的贵人,而贵人早就不稀罕平常金银珠宝玉器玩物,惟独眼前这座飞鹰雕塑能够让他眼前一亮。
花了千两黄金从一女子手中得来,这展翅的飞鹰轻巧玲珑,巧夺天工,几乎每一根羽毛都精雕细琢,颜色也是百般斟酌,铺色均匀,点染恰当。乍看去光华四射,犹如神物,不是那些庸俗的标本能够比拟的。尤其是锐利的鹰目,直视过来,看久了甚至让徐员外身体有点发寒。而卖这件雕塑的姑娘,总是浅笑着,讨价还价的时候决不口软。匪夷所思的是,一向不会欣赏艺术品的自己,竟然心甘情愿掏了千两黄金买了个乍眼看去顶多值百两银子的雕塑。
“绝对是着魔了!”徐员外得出结论,把礼品包好了送给助儿子一臂之力的贵人,没想到人家居然爱不释手,恍然间又觉得,这个礼似乎送得太重了,等儿子当上高官,必定要翻着花样再讨回来……
小玉换得黄金,并未在京城寻找亲人,而是悄声无息地返还故里,一晃已过半年,柳奶奶已经不在,谁还能记得当初那个孤苦无依上京寻亲的小姑娘?就连说书人都换了一个,可惟一不变的是故事的内容。
“遒劲有力的武夫、文质彬彬的少年、巧笑倩兮弱柳扶风的佳人,他们知道这些人的前生,就是为了找到最适合自己雕塑的骨头。被选中的人会离奇地死亡,死法千奇百怪……我曾见过山野一处,遍地尸骨,旁边还有没烧完的火把,难不成是噬骨师又在成批挑选骨头了?还听人说,他走夜路的时候听见一声无比凄惨的叫声,莫不是噬骨师又在惊吓世人,这吓死之人,尸骨完好,恐怕是上好的材料!”
“哎呀呀,大白天吓唬人做甚?快换一个快换一个!”听客里面有人不乐意了。
角落的少女掩嘴而笑:“呵呵呵,好玩好玩,不过倒还真有这么个传说,噬骨师虽然杀人取骨,但多数情况下,他们更喜欢先兜兜圈子,看人生百态,图个热闹,最后再顺手取人性命,根据此人的性格构造雕塑内容,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又知道呢!”说书人一听此言,便不说了,少女觉得无趣离开,有好事者依稀认出,好像是小玉?
只是,终究再无人提起那噬骨师的传说.
来自地狱的名字
一
我叫安有新,失业将近半年的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私企里做文员。公司的人事经理很人性,帮我在公司附近找到一套租金很便宜的房子。那是在长延街48号的芳庭公寓。这个公寓像是用了别人的名字,因为它一点也不香,只有股发霉的潮味儿,像是卫生间里的一把放久了的拖把。最大的好处就是便宜。我住在四楼,最北面的一间。整整一层,好像只有我一个。每天下班回来,真安静,躺在床上就可以听见水龙头的水滴声,或是蟑螂在垃圾筒翻找我的硬面包。
在我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天气骤然冷了。加班回来的时候,下了大雪。我冻得浑身发抖,一把钥匙半天插不进锁孔。就在这时,隔壁402的门开了,一个女人探出头对我说:“哎呀,恩泰回来了。咱们家在这边儿,你去哪儿啊?”
我摸不着头脑地回头看了看,确定她是在和我说话。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
那个女人见我不动,就从房间里走出来,挽起我的胳膊说:“恩泰,你今天怎么了?怪怪的。我是你老婆明珠啊。你不记得了?”
没想到,我就这样成了已婚人士。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讷讷地被她拉进402,里面暖洋洋的,飘着股粥香。我说:“你搞错了,我叫安有新,不是恩泰。”
但是那个自称是明珠的女人却像根本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盛了一碗粥放在桌上说:“我煮了皮蛋瘦肉粥,快来吃吧。”
这样寒冷的夜晚,我被一碗微烫的粥打败了。那碗粥熬得很糯,肉丝切得很细。我坐在桌旁慢慢地吃,明珠笑盈盈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不知道她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突然,她脸色一变,拿起手边的不锈钢汤勺,凶恶地向我砸了过来。我当她听见了我的心里独白,惊慌失措地躲在一旁。而她勺子的落点,却是桌子上一只过路的蟑螂。
她捂着嘴,咯咯地笑了:“一个蟑螂就把你吓成这样,快坐下吃粥吧。”
桌上的蟑螂被砸穿了肚子,半死不活地蹬着纤细的脚。我哪里还有吃粥的胃口,装作恍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今天加班,我忘了,你别等我了,先睡吧。”
“那你快去吧。公事重要。”
没想到这个疯女人这么识大体。我慌手慌脚地逃出了门外。
二
第二天,我起晚了。路过楼门前管理处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昨晚遇见的那个女人,于是敲了敲窗子,对里面的保安魏志说:“老魏,我新搬来的邻居是干什么的?”
老魏看着我,怔了一下说:“什么邻居,四楼除了你,还没人搬来呢!”
“怎么会没有人呢?我昨天晚上还喝了她的粥。”
老魏一听,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去,去一边胡闹去。”
我被他的态度惹恼了。我推开他的房门,拉着他的胳膊说:“走,咱们上四楼,你当我骗你啊。”
老魏脾气向来不好,像他的身材一样五大三粗。他“哗”地拿起钥匙,只说了一个字,走。
第一次觉得四楼这么空旷,老魏手中的钥匙,哗哗地泛着回声。看老魏的样子,好像真不知道新搬来的这个女人。站在402的门前,老魏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拿起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我抄着手站在一旁,摆出看戏的样子。老魏用鼻子“哼”了一声,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确实和我昨天看到的一样,干净、整洁,井井有条。只是那个女人不在。老魏皱着眉,一脸的疑惑,不知小声地嘟囔些什么。
“怎么样?有人来住了吧?”我问。
这时,门外响起一缕熟悉的声音:“恩泰,你加班回来了?有朋友来,怎么也不告诉我?”
听到声音,老魏显然比我还惊讶,他直直地看着那女人,脸上突然露出异样的惊恐。他结结巴巴地大叫着:“别……别过来。”跌跌撞撞地冲到了门外。
这太让我意外了,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让老魏害怕的事。明珠拉着我的手说:“老公,你的朋友好奇怪哦。”
我触电似的抽回手,说:“我……要去上班了。”
三
整个白天,我都心不在焉。那个叫明珠的女人太过离奇,而老魏的反应也十分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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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敢到我附身的人身上打主意,你好大的胆子!你先把这壮汉的尸首退出来好好掩埋了,再烧高香拜几拜,若不是今日借得这两位善人身,我找不到最合适的骨头。咱们虽不能插手他人命运,但须知借他人命自己发财也是要折寿的。不过,其他山贼不用管了,杀恶人也是积德。”噬骨师开始数落起来。
男子满腹疑惑:“积德?可传言我们不是啥好人,经常滥杀无辜百姓……”
“你一天到晚拿人骨头和死人打交道,还想别人说你是侠盗不成?更何况你当天下所有噬骨师都如我这般心慈手软?我们均无具体身形,会在人间找合适的人附体,只有此人自杀之时才会真正将躯体腾出来借噬骨师之用,但用完之后此人灵魂还可再回,也就是说一体两魂,噬骨师不离开,此人便可永生不死。我十年前卖出第一件作品的时候结识小玉姑娘的父亲,没想到十年后她家道中落,为保护女儿,他替女儿做主定下我与小玉共体的契约,然而这小姑娘太过心善,极少腾位于我让我寻骨,换了别人,为了千两黄金,荣华富贵,早就杀人无数,自己死去活来,与噬骨师交换灵魂多少遍也无所谓了。你附身的人不就是如此?”
男子更加奇怪,便问:“那为何你还做这亏本买卖,离开小玉换个人附体不就完了么?”
这句话倒是问到要害,噬骨师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早先是由于契约必须保持一年以上才能离开,但一年之后,她发现这小姑娘颇为可爱,没有丝毫贪欲,时间久了,自己也被感染,就想通过小玉纯净的眼睛多看看这世间,谁想今日发生这种事情……
噬骨师叹道:“你看看你这次挑选的李天义,虽也畏惧死亡与你达成契约,但关键时刻还是硬汉一条,不是先想着如何自己保命与你交换灵魂避过一劫,而是自己死撑到底也要保护弟弟不受伤害。”
男子听提到李天义,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躯体。想想也是,如果当时交换了灵魂,他才不乐意管李天仁死活。所以李天义当时无论怎样也不自杀交换灵魂,谁想到最后千辛万苦剩下半条命回去还是被弟弟亲手活埋。
噬骨师摇了摇头,又从脸上扯下一块皮,竟恢复了原来小玉的容貌,自言自语般说道:“几年没动手了,看来我已经不适合再做噬骨师。”
另一个声音响起:“你原本是世间最巧的噬骨师,而且有着无以伦比的易容术,为何要放弃?”是灵魂中的另一半,小玉。
噬骨师顿了一下:“……你以前从来都反对我雕人骨。”
那声音回道:“可如今我觉得,这世道的恶人尚在,你或许可以考虑……”
噬骨师轻叹:“你变了……”
那声音笑言:“你又何尝不是?”
小玉轻轻拉过马车,将李天仁的尸体搬进车内,挥鞭而去。
7.雕塑
京城很久没有如此热闹过,富贵人家的孩子榜上有名便会大宴宾客,极尽奢华。偶有穷苦的书生一跃而成枝头金凤凰的,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也会全来道贺攀亲,连绵的战争也丝毫不会影响人间的世态冷暖。冷的时候,整个京城像座死城,处处显出贫瘠和凌乱,空气中透出冷漠和绝望;热的时候,京城眨眼变得花红柳绿,莺歌燕舞,空气中也是醉醺醺的酒气和脂粉香气。
很多人想把自己变成那个能使整座城都为之沸腾的人,所以他们会竭尽全力去使用各种手段,其中之一是与噬骨师共体,若能寻得好骨,做出作品卖个好价钱,一生吃喝不愁。但毕竟噬骨师神出鬼没,并不是每人都有机会寻见。所以更多的人会采用最常见的方式出人头地,要么是考取功名,要么是买官,但无论哪件都需广泛的人际关系,徐员外深知这一点,所以那资质平庸的儿子竟然也能榜上有名,马上就会飞黄腾达。他要感谢那个考试前起了关键作用的贵人,而贵人早就不稀罕平常金银珠宝玉器玩物,惟独眼前这座飞鹰雕塑能够让他眼前一亮。
花了千两黄金从一女子手中得来,这展翅的飞鹰轻巧玲珑,巧夺天工,几乎每一根羽毛都精雕细琢,颜色也是百般斟酌,铺色均匀,点染恰当。乍看去光华四射,犹如神物,不是那些庸俗的标本能够比拟的。尤其是锐利的鹰目,直视过来,看久了甚至让徐员外身体有点发寒。而卖这件雕塑的姑娘,总是浅笑着,讨价还价的时候决不口软。匪夷所思的是,一向不会欣赏艺术品的自己,竟然心甘情愿掏了千两黄金买了个乍眼看去顶多值百两银子的雕塑。
“绝对是着魔了!”徐员外得出结论,把礼品包好了送给助儿子一臂之力的贵人,没想到人家居然爱不释手,恍然间又觉得,这个礼似乎送得太重了,等儿子当上高官,必定要翻着花样再讨回来……
小玉换得黄金,并未在京城寻找亲人,而是悄声无息地返还故里,一晃已过半年,柳奶奶已经不在,谁还能记得当初那个孤苦无依上京寻亲的小姑娘?就连说书人都换了一个,可惟一不变的是故事的内容。
“遒劲有力的武夫、文质彬彬的少年、巧笑倩兮弱柳扶风的佳人,他们知道这些人的前生,就是为了找到最适合自己雕塑的骨头。被选中的人会离奇地死亡,死法千奇百怪……我曾见过山野一处,遍地尸骨,旁边还有没烧完的火把,难不成是噬骨师又在成批挑选骨头了?还听人说,他走夜路的时候听见一声无比凄惨的叫声,莫不是噬骨师又在惊吓世人,这吓死之人,尸骨完好,恐怕是上好的材料!”
“哎呀呀,大白天吓唬人做甚?快换一个快换一个!”听客里面有人不乐意了。
角落的少女掩嘴而笑:“呵呵呵,好玩好玩,不过倒还真有这么个传说,噬骨师虽然杀人取骨,但多数情况下,他们更喜欢先兜兜圈子,看人生百态,图个热闹,最后再顺手取人性命,根据此人的性格构造雕塑内容,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又知道呢!”说书人一听此言,便不说了,少女觉得无趣离开,有好事者依稀认出,好像是小玉?
只是,终究再无人提起那噬骨师的传说.
来自地狱的名字
一
我叫安有新,失业将近半年的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私企里做文员。公司的人事经理很人性,帮我在公司附近找到一套租金很便宜的房子。那是在长延街48号的芳庭公寓。这个公寓像是用了别人的名字,因为它一点也不香,只有股发霉的潮味儿,像是卫生间里的一把放久了的拖把。最大的好处就是便宜。我住在四楼,最北面的一间。整整一层,好像只有我一个。每天下班回来,真安静,躺在床上就可以听见水龙头的水滴声,或是蟑螂在垃圾筒翻找我的硬面包。
在我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天气骤然冷了。加班回来的时候,下了大雪。我冻得浑身发抖,一把钥匙半天插不进锁孔。就在这时,隔壁402的门开了,一个女人探出头对我说:“哎呀,恩泰回来了。咱们家在这边儿,你去哪儿啊?”
我摸不着头脑地回头看了看,确定她是在和我说话。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
那个女人见我不动,就从房间里走出来,挽起我的胳膊说:“恩泰,你今天怎么了?怪怪的。我是你老婆明珠啊。你不记得了?”
没想到,我就这样成了已婚人士。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讷讷地被她拉进402,里面暖洋洋的,飘着股粥香。我说:“你搞错了,我叫安有新,不是恩泰。”
但是那个自称是明珠的女人却像根本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盛了一碗粥放在桌上说:“我煮了皮蛋瘦肉粥,快来吃吧。”
这样寒冷的夜晚,我被一碗微烫的粥打败了。那碗粥熬得很糯,肉丝切得很细。我坐在桌旁慢慢地吃,明珠笑盈盈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不知道她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突然,她脸色一变,拿起手边的不锈钢汤勺,凶恶地向我砸了过来。我当她听见了我的心里独白,惊慌失措地躲在一旁。而她勺子的落点,却是桌子上一只过路的蟑螂。
她捂着嘴,咯咯地笑了:“一个蟑螂就把你吓成这样,快坐下吃粥吧。”
桌上的蟑螂被砸穿了肚子,半死不活地蹬着纤细的脚。我哪里还有吃粥的胃口,装作恍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今天加班,我忘了,你别等我了,先睡吧。”
“那你快去吧。公事重要。”
没想到这个疯女人这么识大体。我慌手慌脚地逃出了门外。
二
第二天,我起晚了。路过楼门前管理处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昨晚遇见的那个女人,于是敲了敲窗子,对里面的保安魏志说:“老魏,我新搬来的邻居是干什么的?”
老魏看着我,怔了一下说:“什么邻居,四楼除了你,还没人搬来呢!”
“怎么会没有人呢?我昨天晚上还喝了她的粥。”
老魏一听,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去,去一边胡闹去。”
我被他的态度惹恼了。我推开他的房门,拉着他的胳膊说:“走,咱们上四楼,你当我骗你啊。”
老魏脾气向来不好,像他的身材一样五大三粗。他“哗”地拿起钥匙,只说了一个字,走。
第一次觉得四楼这么空旷,老魏手中的钥匙,哗哗地泛着回声。看老魏的样子,好像真不知道新搬来的这个女人。站在402的门前,老魏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拿起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我抄着手站在一旁,摆出看戏的样子。老魏用鼻子“哼”了一声,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确实和我昨天看到的一样,干净、整洁,井井有条。只是那个女人不在。老魏皱着眉,一脸的疑惑,不知小声地嘟囔些什么。
“怎么样?有人来住了吧?”我问。
这时,门外响起一缕熟悉的声音:“恩泰,你加班回来了?有朋友来,怎么也不告诉我?”
听到声音,老魏显然比我还惊讶,他直直地看着那女人,脸上突然露出异样的惊恐。他结结巴巴地大叫着:“别……别过来。”跌跌撞撞地冲到了门外。
这太让我意外了,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让老魏害怕的事。明珠拉着我的手说:“老公,你的朋友好奇怪哦。”
我触电似的抽回手,说:“我……要去上班了。”
三
整个白天,我都心不在焉。那个叫明珠的女人太过离奇,而老魏的反应也十分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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