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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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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过如每平米2.5倍市场价的补偿计价标准。因此,要求三江省政府、西江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办公室驳回拆迁人的裁决申请。”

房屋产权人也紧紧跟着说:“我想请问,为什么拆迁范围一定要选择我们这里。大家都知道,现在都讲要保障居民住有所居,为什么不一点一点的规划建设,而要大面积的让几万人拆迁建设?政府部门是如何确定这个规划方案的?我们严重质疑个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希望你们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江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作了答疑,他很无辜的说:“首先我要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只是承建商,旧城重建的区域以及需要拆迁那些住宅不是我们公司可以决定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按照政府旧城改造方案上列出的内容进行施工。但你既然问了,我也尽量去回答。这里我透露一下我们公司的一些决策秘密。我们之所以选择竞投这次的旧城重建项目是经过层层的考虑论证和相应的评估之后作出的。你们这块小区一直存在居住的不安全因素,一到下雨天就积水,是省城最低洼之处…这一进行开发之后,居住加上建设商业中心,建成后地价可以持续升值,建成后可以迅速带动这一带地区的发展,附近居民和企业都能从中获得很大的利益。这是一个双赢的决定,对你们好,对我们也好!在此,我重申,项目是政府提出的,我们公司的资格是得到政府认可的,我们公司只是作为这项方案的承建商,而且是通过政府举办的公开招标活动获得承建权的。”

接下来的一轮听证,主要是质疑问题。

被拆迁人请的律师认为:三江实业公司制订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虽然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订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国家的政策是偏低,而且国家的方案是多年前制订的,经过这么多年,物价上涨,这么低的补偿标准根本无法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你们有没考虑到这个问题呢?而且你们是把我们这块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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