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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败家子方继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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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第三大神器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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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方家如大明一般威风凛凛,横扫漠北。靖难时,方家抱住了文皇帝的大腿,死都不撒手,挣了个伯爵。等到了征安南,方家带兵出击,与安南人死战,与无数勋贵们一样,在安南围剿附近深山的土人叛贼。

此后土木堡,也与大明一起饱受屈辱。

所以父亲有这个心思,便一丁点都不奇怪了。

方继藩自然是支持方景隆的,很快就派人送出了兵书。

其实戚家军的兵法,应用很广泛,并不只是局限于海战,在戚继光死了之后的许多年,这支军队曾在朝鲜国,击败入侵朝鲜的日军。也曾在辽东,与鞑靼人决战,依旧不失百战强兵的本色。

忙完了这些,除了偶尔用手指去奶孩子之外,方继藩便是一门心思的分拣徐经自西洋所带来的种子了。

种子有数百种之多,有些,方继藩能叫出名字,有些叫不出。

可其中……有一样东西,却令方继藩觉得意外又欣喜。

竟是……玉米。

玉米在后世,也是最重要的主粮之一啊。

这东西,最适合在南方种植了。

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必精耕细作,也不必花费太多功夫进行照顾。

实是懒人必备之物,且其产量不低。

一旦推广开,这红薯、土豆、玉米、稻米、麦子五大粮作物,便算是凑齐了,不但使整个大明的饮食更加丰富,而且许多不适合种植其他农作物的土地,也可以利用起来。尤其是在辽东和内蒙一线……这玉米,也是可以种植的。

最重要的是,这玉米含有丰富的淀粉,不但可以作为主食,还可将其制糖,在大明,糖是很值钱的,尤其是精炼过的糖,要价高昂。

而糖,含有人体所必需的热量,是人体热能的主要来源……

一见恩师对这玉米有兴趣,徐经也很是高兴,笑吟吟道:“恩师,这是在爪哇搜寻到的,也不知佛朗机人是从何处带来,他们似乎想尝试着在爪哇进行种植,所以带来了不少的粮种,听说学生在重金收购种子,许多人纷纷拿来卖,学生见这东西稀罕,而且能吃,因此收购了不少。”

方继藩就像看到宝贝一样得看着玉米种子,乐呵呵的道:“干得好。”

他将种子分门别类之后,接着让人给张信送了去。

现在的张信,已对作物有了极时刻的了解,即便是方继藩,除了有点先驱者的经验之外,怕是谈及农事,给张信提鞋都不配。

这些玉米种子,也不必交代,方继藩深信,张信能很快的将其种植出来,分析它的特点。

而有了这玉米,那么……辽东和大漠,配上了土豆,却又不知会是什么样子了。

很是令人期待啊。

至于其他的种子,方继藩其实所知不多,他毕竟不是植物学家,也非农学家,不过是凭着前世吃货的经验,对主要的农作物有一些耳闻而已!

一切都让张信去试种种看吧,种子或许方继藩分不清,可若是一旦结了果子,方继藩还是认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