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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败家子方继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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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五章:超凡入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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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去交趾,也未必非要王守仁不可。

自己门生这么多,哪一个都很优秀。

可方继藩选择王守仁,不只是因为王守仁能说,而是因为……王守仁能打。

这……才是王守仁最擅长的事啊。

读书人里,最能打就是他了。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疾病的抵抗力比较弱,且极容易水土不服。

而从京师到安南,气候完全不同,一般人的身体,是扛不住的,可王守仁不同,他身体太好了。

好到了什么地步呢。

好到了历史上,这家伙得罪了当时的如日中天的刘瑾,刘瑾将他贬至贵州龙场,而后,派出了杀手要杀死他。

要知道,历史上成为了八虎之一的刘瑾,那时已到了权势滔天的地步,被人称之为立皇帝,他既要杀王守仁,且还派出了杀手,那么这些杀手,就绝非是阿猫阿狗,一定是当时世上最优秀的刺客。

可结果,王守仁还是跑了,没错,他没有给这些所谓的杀手任何的机会,并表示,你们的专业性还不够,下辈子投了胎再来。

此后,王守仁抵达了龙场,这贵州龙场,并非是贵州贵阳等地,大明占据的军卫和城市,虽也因为贵州偏僻,不是什么好地方,大家日子苦哈哈,可那广大的崇山峻岭,却几乎是看不到汉人的,龙场就是这么个地方,鸟不生蛋,没有任何同族,就王守仁孤身一人,四周是崇山峻岭,到处都是对他不友善的土人。

可王守仁还活了下来,不但活了下来,还让土人们对他折服,方继藩深信,王守仁绝不是因为他的学识让土人们折服的,毕竟王守仁和土人之间的语言,十之八九不太通,你天大的道理,人家也听不懂,因此,排除了靠嘴巴说服别人的可能之后,唯一的选项,就只有一个了……

可见,一个人的身体素质是多么重要啊,多少被发配去了当时贵州的人,尤其是类似于龙场这样区域的人,几乎都是九死一生,就算勉强活下去,怕也剩半条命了。

可结果,王守仁活蹦乱跳,不但在龙场蹦跶着出来了,且还在龙场领悟了大道,可见王守仁的在那里的精神生活十分丰富,而一个人在那疙瘩地方还能愉快的领悟大道,这……就很不简单了。

身体好,能打,会讲道理,且做人有底线,绝不轻易妥协,有无以伦比的忍耐力,且从历史上他平定宁王叛乱的经历来看,王守仁还能做到临危不惧,在混乱时刻,能够做到冷静思考,并且能迅速的收拢人心,站稳脚跟,以区区一人,力挽狂澜,最终平定叛乱。

这样的人……不去交趾太可惜了,若不是时代局限,方继藩都想将他送去木骨都束,让那里的人,也尝一尝以德服人的滋味。

弘治皇帝沉默片刻王守仁这个人,他是知道的。此人,确实很有才具,是个有学识的人。

且欧阳志伴驾时,经常会提起他的师弟们,欧阳志就曾一再说过,几个师兄弟里,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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