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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容貌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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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出了别院,向城门走去。

平阳城与谢芳华以前几次路过来时并无不同,这座靠近京都最著名的城池,依旧十分繁华,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无论是京都的风雨,平阳城暗中的争斗,南秦、北齐的紧张局势,都未影响百姓半分。

来到城门口,守城人给李沐清见礼,恭敬地放行出城。

从城门口的兵力布置来看,才能看出些与以前松懈的不同来。

出了城,李沐清对谢芳华道,“乱葬岗在城外五里处。”

谢芳华点头,“这平阳城,也就那一处乱葬岗吧?”

“嗯。”李沐清点头。

“我去过那里。”谢芳华想起她重生后,忘记了秦铮,前往无名山的队伍里,秦铮被迫害,躺在乱葬岗,她扔给了他一个包子。

那时候,秦铮是记得她的,他一个孩童的身体,有着前世的记忆,而她全然没有,死一个英亲王府的小王爷,与她对皇室宗室当时的仇视态度来说,没多大关系,他死了就死了。

不知道当时秦铮是什么想法。

她一直没问他当时在想什么。

后来,若没有郑孝扬呢?没有郑孝扬引走了狗,没有紫云大师救了他,没有英亲王府的人终于找到了他,他若是死了呢?

那时就死了的话,他可甘心?

他当时是什么心情?

而她呢?她恢复所有的记忆后,记起他时,他若是已经死了,她可会后悔得肝肠寸断?

这些,她都不得而知,如今也想不出来会如何。

如今,唯一庆幸的是,秦铮还活着,这么多年,他早已经改变,再不是前世只顾着南秦江山的英亲王府铮小王爷了,不知不觉的,她竟然成了比南秦江山还更重要的那个人。

如今再想前世,只觉得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李沐清讶异地看着谢芳华,“你去过那一处乱葬岗?什么时候?去做什么?”

谢芳华打住思绪,声音带着浓浓的情绪,“很多年以前了。”

李沐清恍然,“是去无名山的路途中。”

谢芳华点点头,怅然道,“是啊。”

李沐清道,“那真是好多年了,天下女子也就你一人去过无名山吧?地狱一般的无名山,如今虽然不存在了,但是关于皇室隐山隐卫这背后的东西看来,似乎漩涡更深了。”

谢芳华点头,“应该是吧。不过,无论什么脏脏的东西,埋在地下有多深,早晚有一日,也会露出来。”

李沐清点头。

二人不再说话。

一路十分顺利,不多久,来到了那处乱葬岗。

一晃多年,乱葬岗还是昔日的样子,前日一场大雨,乱葬岗看起来十分干净,不是所有的死人都扔来乱葬岗的,若是这四周十里、二十里方圆太平的话,乱葬岗的狗若是只靠吃人的骨头,是活不下去的。

这一处,乱葬岗的地形十分奇特,四周都是山包,中间是一里地的凹谷。

有被狗啃剩下,吃不掉的人骨,杂乱地堆积着。

旁边有一条路,穿插着,通向西北。

那是去漠北的路。

要去漠北,去无名山,这里就是必经之路。

当年,皇室隐卫的队伍里,有领头人对他们说,若是不敢踏过这些乱葬岗的尸骨,那么,连无名山的山门都进不了。当初,她丝毫不畏惧,没有怕意,想想,上一世,她连蝼蚁的命都不敢伤,后来,死过一回,虽然连黄泉路也没去走,却是什么都不怕了。

她沿着乱葬岗,踩着乱扔的尸骨,走了一圈,对李沐清道,“你感觉得对,这里是有媚术的气息。”话落,她踢了地上的一个头颅架子,对李沐清道,“就是这个头颅传出来的,你捡起来,拿回去,我给这具头颅做样貌复原。”

李沐清一怔,蹲下身子,看着那具骸骨头颅,“你确定吗?是从这具骸骨传来的?”

“嗯。”谢芳华点头,“确定,你对媚术敏感,有所知觉,但也仅是因为你感官敏锐,却拿不出真凭实据。我因为天生血液,不同常人,而我本身又修习了魅术,世间大成术法,唯魅术独尊,所以,媚术这等气息,我自然更能分辨出来是出自哪里。”

李沐清颔首,立即亲自动手收起了那副骸骨头颅。

谢芳华又道,“昨日我细想之下,就觉得,即便齐云雪会媚术,但是气息在大雨下,刻意收拢的话,却是能隐藏得了无痕迹,尤其是转日,你才来乱葬岗,那时候,她若是不在这里,气息早散了,不至于会被你察觉,所以,我猜定然有别的原因,媚术的遗留物,果然。”

李沐清点头,“这么说,这个人是中媚术而死的了?”

“十有八九。”谢芳华看了一眼他收好的骸骨道,“走,我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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