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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本当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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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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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随口说道:

  “明天事务所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不过我一起出道的同期前一阵子生病住院了,我得去探望一下!”

  “啊,那我们就不去代官山看看新公寓了!”

  “去,当然要去!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拿到一亿円的广告合同的,当然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好!”

  就在瑠美正说着的时候,忽然间,店里的几名工作人员有些拘谨的走到了一旁,随后用略带拘谨语气询问道:

  “请问……您就是樱川瑠美小姐吗?”

  “啊……嗨咿!”

  “我们是你的粉丝,从你还是童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你了!那个……请问可以为我们签名吗?”

  “嗨,没问题!顺便说一句,您家的牛肉,真的很好吃啊!”

  ……

  看到自己的妹妹如此受粉丝欢迎。千夏也不由得为瑠美感到骄傲。

  用过了午饭之后,千夏便和瑠美回到了位于田园调布的家,这里是千夏之前在警局工作时租下的房子。那个时候,瑠美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知名度。可现在,瑠美却已经是拿下一亿円代言合同的国民小花了。

  “我先去洗澡,一会儿再好姐姐一起收拾行李!”

  “对了,瑠美,你的衣服怎么办!代官山的公寓可要比这边小很多!”

  “放心吧!我会在搬家之后尽快处理掉的!”

  瑠美随口说着,便脱下衣服走进了浴室。看到妹妹随手乱扔衣物的毛病。千夏忍不住开口说道:

  “啊,你这家伙,这样子是不会有男人喜欢你的!”

  “才怪呢!他们都爱死我了!”

  瑠美扮了个鬼脸躲进了浴室,很快浴室里就传来了优美的歌声。而此时此刻,千夏则端坐在榻榻米上,一件一件整理着两人的物品。

  虽然说搬到代官山是瑠美提出来的,但是千夏还是坚持负担一部分房租。一方面,警示厅对警员租房子是有补贴的,不用白不用,而另一方面,身为姐姐的千夏可不想在这方面让妹妹承担太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