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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第六百四十六章:大漠,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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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反光,红伯兮让海青璇找来黑色墨镜。并将黑色墨镜绑好,固定在脑袋上。可别一打起来,眼睛飞了。

其实要杀尔斯顿,最好是晚上。但时间紧急,红伯兮也顾不得了。红伯兮相信这个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跟当初暗杀他的灵蛇是差不多的级别。要杀还是很容易的。

便也在红伯兮坐车准备去往尔斯顿的酒店时,监视尔斯顿的范琳汇报。尔斯顿离开了酒店,正在往东郊的地方前去。

红伯兮心中微微一凛,命令范琳紧紧跟上。

正午十二点!胡夫金字塔处,游人如梭,骄阳似火。大漠,黄沙,木乃伊,不死的法老,构成神秘的埃及。

而在东郊的地方,却是遍地黄沙,就像前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西风帝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红伯兮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红伯兮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红伯兮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红伯兮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中计了。得知中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红伯兮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网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黄沙!

红伯兮戴了捆绑的墨镜,尔斯顿的流光剑还是没有出现。虽然没出现,红伯兮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力。这把剑,怕是藏在了尔斯顿的腰间,当做腰带一般。

这个尔斯顿内在的锋芒,让红伯兮都感到了忌惮。

但再锋芒又如何。你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而我,是至高无上的肉身大菩萨。修为比你高,我红伯兮的打法从来不惧天下人,难道还惧了你尔斯顿不成。

所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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