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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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纠结多久,就借了另外一本书上五楼自习了。
中午回到寝室,谢莞手里拿着一个鸡腿,一只脚踩在板凳上,像个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将军。挥舞着她手里的鸡腿,纪梳进门的时候,只听到谢莞说。“皇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
听到门打开的声音,她转过头,“梳子回来啦。”
“嗯,你们在说历史?”何时她寝室的人这么喜欢历史了,以前可是看都不看一眼的。
“不不不”董思怡连忙在旁边说,“莞妹妹在跟我说一些秘史。”说完还假装非常隐晦实则无比猥琐地笑了笑。
纪梳立刻就明白了。
她放下书,转过身,“来我们一起聊。”
谢莞:“好呀好呀,上次你说到那个好男风的皇帝。”
董思怡:“莞妹妹我还是喜欢听宫廷秘史。”
谢莞:“都一样都一样,我比较喜欢梳子说的。”说完还发出阵阵淫笑声。
纪梳扶额,“你想听啥。”
谢莞:“随便啥,只要是他俩的。”
纪梳:“某次他的男宠枕着他的袖子睡着了,他为了不惊动他,就把袖子割断了。”
谢莞:“哇哇哇,这不就是断袖嘛……”
董思怡:“……”
纪梳:“嗯。”
谢莞更加兴奋了,“还有别的吗?关于他俩的事情。”
纪梳:“正史写的不多,不过有野史记载说某次皇帝的妃子说话冒犯了那个男宠,那个男宠向皇帝告状。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谢莞:“那个妃子被打入冷宫?”
董思怡也来了兴趣:“后来怎么样?”
纪梳:“那个嫔妃的舌头被硬生生割下来,然后三尺白绫。”
“这略有点血腥。”
董思怡附和,“简直变态。”
纪梳:“……”
董思怡:“可怜那个嫔妃,就说了几句话,命就没了。”
谢莞:“祸从口出啊。”
纪梳正想说话,于央回来了。
同时带回来一个消息,A市各大高校要举办一个篮球联赛。
董思怡一听,立刻像打了鸡血似的。“篮球赛?!!”同时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谢莞:“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于央接着说,“决赛在我们学校体育馆进行。”
董思怡尖叫一声,“太棒了!看帅哥方便多了。”
“……”
她不认识这个人。
沈嘉迟拿着那本书回寝室,想到刚才某人一脸呆滞的模样忍俊不禁。
一个女生与他擦肩而过,看到他的脸上的笑容,顿时脸红心跳,低下头迅速走了。待走远后,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闺蜜,“我刚才,好像看到沈嘉迟了!!”
“那个深居简出的沈嘉迟?”
“对啊对啊,以前只在学校的布告栏看见过照片,真人比照片帅多了。”
“有没有拍照?!”
“没来得及……”
?“……”
?当晚学校BBS上出现一篇文章,题目是“我与沈大神擦肩而过!”楼主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从远及近。对沈嘉迟那个笑容更是用一堆形容词描述,足足写了3000多字,词汇量大得让人叹为观止。
后来有人在评论中爆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中沈嘉迟拿着一本书,但看不清书名。他当时拿着手机,眉头微皱,像是在打电话。
评论那人网名青草绿油油,在照片上方配字:学校门口取快递偶遇沈大神。
董思怡看完那篇文章,连忙叫整个宿舍的人一起去看。
谢莞看到那张照片,立刻尖叫起来,“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帅哥,原来叫洛何啊,名字也好听。
????纪梳自然也是看到了那张照片,看到他手里的书时有些无语,立刻转过头假装认真学习。
却回忆起那只手从书架里抽出那本书时,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不得不说,他的手非常漂亮,纪梳很喜欢手指漂亮修长的人,所以纪梳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可惜对于这类长相与成绩可以相媲美的人来说,纪梳一向是敬而远之,因为他们就代表着麻烦。
董思怡转过来,“梳子,我真佩服你,看到这样一个帅哥竟然也能坐怀不乱。”
纪梳头也不回,认真看着手里的作业,顺口答道:“通常过于美丽的人或者事物都是危险的。”
于央反常的没有说话,她们却没有注意到。
她没纠结多久,就借了另外一本书上五楼自习了。
中午回到寝室,谢莞手里拿着一个鸡腿,一只脚踩在板凳上,像个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将军。挥舞着她手里的鸡腿,纪梳进门的时候,只听到谢莞说。“皇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
听到门打开的声音,她转过头,“梳子回来啦。”
“嗯,你们在说历史?”何时她寝室的人这么喜欢历史了,以前可是看都不看一眼的。
“不不不”董思怡连忙在旁边说,“莞妹妹在跟我说一些秘史。”说完还假装非常隐晦实则无比猥琐地笑了笑。
纪梳立刻就明白了。
她放下书,转过身,“来我们一起聊。”
谢莞:“好呀好呀,上次你说到那个好男风的皇帝。”
董思怡:“莞妹妹我还是喜欢听宫廷秘史。”
谢莞:“都一样都一样,我比较喜欢梳子说的。”说完还发出阵阵淫笑声。
纪梳扶额,“你想听啥。”
谢莞:“随便啥,只要是他俩的。”
纪梳:“某次他的男宠枕着他的袖子睡着了,他为了不惊动他,就把袖子割断了。”
谢莞:“哇哇哇,这不就是断袖嘛……”
董思怡:“……”
纪梳:“嗯。”
谢莞更加兴奋了,“还有别的吗?关于他俩的事情。”
纪梳:“正史写的不多,不过有野史记载说某次皇帝的妃子说话冒犯了那个男宠,那个男宠向皇帝告状。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谢莞:“那个妃子被打入冷宫?”
董思怡也来了兴趣:“后来怎么样?”
纪梳:“那个嫔妃的舌头被硬生生割下来,然后三尺白绫。”
“这略有点血腥。”
董思怡附和,“简直变态。”
纪梳:“……”
董思怡:“可怜那个嫔妃,就说了几句话,命就没了。”
谢莞:“祸从口出啊。”
纪梳正想说话,于央回来了。
同时带回来一个消息,A市各大高校要举办一个篮球联赛。
董思怡一听,立刻像打了鸡血似的。“篮球赛?!!”同时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谢莞:“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于央接着说,“决赛在我们学校体育馆进行。”
董思怡尖叫一声,“太棒了!看帅哥方便多了。”
“……”
她不认识这个人。
沈嘉迟拿着那本书回寝室,想到刚才某人一脸呆滞的模样忍俊不禁。
一个女生与他擦肩而过,看到他的脸上的笑容,顿时脸红心跳,低下头迅速走了。待走远后,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闺蜜,“我刚才,好像看到沈嘉迟了!!”
“那个深居简出的沈嘉迟?”
“对啊对啊,以前只在学校的布告栏看见过照片,真人比照片帅多了。”
“有没有拍照?!”
“没来得及……”
?“……”
?当晚学校BBS上出现一篇文章,题目是“我与沈大神擦肩而过!”楼主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从远及近。对沈嘉迟那个笑容更是用一堆形容词描述,足足写了3000多字,词汇量大得让人叹为观止。
后来有人在评论中爆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中沈嘉迟拿着一本书,但看不清书名。他当时拿着手机,眉头微皱,像是在打电话。
评论那人网名青草绿油油,在照片上方配字:学校门口取快递偶遇沈大神。
董思怡看完那篇文章,连忙叫整个宿舍的人一起去看。
谢莞看到那张照片,立刻尖叫起来,“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帅哥,原来叫洛何啊,名字也好听。
????纪梳自然也是看到了那张照片,看到他手里的书时有些无语,立刻转过头假装认真学习。
却回忆起那只手从书架里抽出那本书时,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不得不说,他的手非常漂亮,纪梳很喜欢手指漂亮修长的人,所以纪梳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可惜对于这类长相与成绩可以相媲美的人来说,纪梳一向是敬而远之,因为他们就代表着麻烦。
董思怡转过来,“梳子,我真佩服你,看到这样一个帅哥竟然也能坐怀不乱。”
纪梳头也不回,认真看着手里的作业,顺口答道:“通常过于美丽的人或者事物都是危险的。”
于央反常的没有说话,她们却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