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玫瑰花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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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一首好歌?
是词优美还是曲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尤其是从歌曲里找到共鸣的那些人便觉得足够了。哪怕像是《伤不起》,都有许多人觉得很好听。
好听吗?还可以。优秀吗?一般般。这种歌是有时限的,过了许多年在听就觉得不太好听了。
能流传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还不过时歌,才称得上是经典之作了。
拿《夜曲》来说吧,整体效果非常好。
很多人一听这首歌的前奏,就认为这首歌可以一听。就像是看小说一样,作者写出来了黄金三章就会吸引很多人观看。
就看中途或后期会不会崩掉或者烂尾了。
假如歌曲前奏并不好听,一点儿也不吸引怎么办?或许便是有‘代表作’在身的人,很多人会给予机会试听一番。
《玫瑰花的葬礼》的前奏,可以称之为很多人秒入坑的原因之一。
然而这首歌是流行说唱,甚至在很久以前周董也翻唱过这首歌,再加上风格有那么一点相同,导致不少人还以为是周董原唱呢。
当然,也有媒体的‘功劳’,直接冠名为周董的歌。
…
“离开你一百个星期,我回到了这里,寻找我们爱过的证据。没有人愿意提起,玫瑰花的过去。今天这里的主题,我把它叫作回忆。
……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关于你的回忆。感觉双手麻痹,不能自已,已拉不住你。真的好美丽,那天的烟花雨,我说要娶穿碎花洋裙的你。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深深爱着的你。残朵停止呼吸,渗入大地,没人会注意。一片小雨滴,陪着我等天明,我用这最后一分钟怀念你。”
两段以‘玫瑰花的葬礼’为开头的副歌部分,字数是相对称的。
再经过一段说唱之后,便反复演绎副歌。
何云泽的唱功并不差,他将这首歌演绎地相当不错。
又不需要搞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就像是当初荣意还在地球时,看到了一条比较魔幻的热搜。
#咖啡难听#
正常人的想法,咖啡不应该是难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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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一首好歌?
是词优美还是曲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尤其是从歌曲里找到共鸣的那些人便觉得足够了。哪怕像是《伤不起》,都有许多人觉得很好听。
好听吗?还可以。优秀吗?一般般。这种歌是有时限的,过了许多年在听就觉得不太好听了。
能流传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还不过时歌,才称得上是经典之作了。
拿《夜曲》来说吧,整体效果非常好。
很多人一听这首歌的前奏,就认为这首歌可以一听。就像是看小说一样,作者写出来了黄金三章就会吸引很多人观看。
就看中途或后期会不会崩掉或者烂尾了。
假如歌曲前奏并不好听,一点儿也不吸引怎么办?或许便是有‘代表作’在身的人,很多人会给予机会试听一番。
《玫瑰花的葬礼》的前奏,可以称之为很多人秒入坑的原因之一。
然而这首歌是流行说唱,甚至在很久以前周董也翻唱过这首歌,再加上风格有那么一点相同,导致不少人还以为是周董原唱呢。
当然,也有媒体的‘功劳’,直接冠名为周董的歌。
…
“离开你一百个星期,我回到了这里,寻找我们爱过的证据。没有人愿意提起,玫瑰花的过去。今天这里的主题,我把它叫作回忆。
……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关于你的回忆。感觉双手麻痹,不能自已,已拉不住你。真的好美丽,那天的烟花雨,我说要娶穿碎花洋裙的你。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深深爱着的你。残朵停止呼吸,渗入大地,没人会注意。一片小雨滴,陪着我等天明,我用这最后一分钟怀念你。”
两段以‘玫瑰花的葬礼’为开头的副歌部分,字数是相对称的。
再经过一段说唱之后,便反复演绎副歌。
何云泽的唱功并不差,他将这首歌演绎地相当不错。
又不需要搞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就像是当初荣意还在地球时,看到了一条比较魔幻的热搜。
#咖啡难听#
正常人的想法,咖啡不应该是难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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