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重生之我是高衙内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三章 苛政猛于虎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金枝玉叶总算是知道了什么叫苛政猛于虎了。

  大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

  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

  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

  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

  “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

  “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政府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

  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大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

  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

  杂交也必须随同两税输的。

  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

  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引起价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

  若只是这些税也还罢了,老百姓咬咬牙也能挺过去。

  最可恨的地方官吏动不动就巧立名目加派劳役,加收赋税,一旦百姓不能完成,动辄就收押入牢,官吏又会趁机敲诈,逼得卖儿卖女,倾家荡产。

  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不造反还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