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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喜嫁之夫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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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郑澜身世的秘密,沈金珍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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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对?我们在最近的两块地里种青菜养兔子,我每天陪娘去浇水,顺便散散心。兔子长大很快的,我做几道兔肉的菜去卖,也能卖好价钱。鸡还能下蛋呢,我们到时候有鸡蛋和青菜吃。”

  刘彩萍每天都被关在家里都闷坏了,她又不敢自己出去,害怕被公婆和两个凶神恶煞的小叔欺负和陷害,只能强忍着,偶尔儿子和女儿才会带她出去。

  现在大女儿要带她种菜,她高兴得两眼放光,“当然好了,两块地也能种不少菜了呢,养二三十只兔子也不是事儿,糠那些,我们就去村里买,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等到鸡和兔子都大了,又能卖钱了。”

  “明天就让大哥和之平之良去把地给锄了,猪粪和牛粪还堆在那块地旁边呢,到时候能当肥料。”沈之月已经想着未来的蓝图了。

  刘彩萍才高兴了一会,然而想到了什么,又忧心忡忡地说道,“但是你奶奶和你叔叔他们,肯定会使坏的,说不定会把我们的菜全部都拔起来呢。”

  沈之月的眼睛里涌过了一抹危险的光芒,她没好气地说道,“她敢拔掉我们家的菜,我也将他们家的菜园子都拔光,谁怕谁啊。真是好笑了,我们都没有去招惹他们,凭什么一直被他们欺负。”

  刘彩萍看到女儿这个样子,她只好将心底的那些忧虑全部都按了下去,“既然你想种,那我们就种种看。”

  “明天我先去多买点肉回来做好吃的,再拿去卖,娘,现在我们手上又有十多两银子了,再挣一个月的钱,我们就先去找泥瓦匠把地基挖好,买那些坚硬的石头把地基给打好,后面就想办法把房子给盖起来。”

  沈之月她已经想好了,再想办法做些睫毛膏和眼线笔,卖给那些贵妇小姐们,想要变得漂亮,入了她护肤品和化妆品的坑,想要再爬出去可就难了。

  还有面膜,她也要多弄出些来,美白的,补水的,祛痘的,都不能放过。还有眼霜和遮瑕膏,也都要多做些。

  “好好,月儿,娘真的要替弟弟妹妹们感谢你,要不是你,我们这辈子可能都挣不了那么多钱。娘真的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女儿,谢谢你。”刘彩萍高兴得眼泪都在眼眶里转着圈,就连说话都有些哽咽。

  “娘,你说的是什么话,你们都是我最在乎的人,要是没能力也就算了,现在不是稍微努力下就能让日子过得好嘛,做这些事情我心甘情愿,不然每天蹲在家里做什么呢?闷也要闷死了。”

  沈之月笑眯眯地拥着娘亲,“等到有钱了,我们搬到县城里去住了,不然我们开家早点铺子,做点包子和卷饼那些卖,够我们维持生计就好,我再开家胭脂水粉铺子,专供那些有钱的女眷用,只要肯用心做,一定能挣得盆满钵满。”

  “娘相信你一定能够做得到,月儿,你是我们家的福星。”

  她想到了郑澜身上的毒,将沈之杰拉了过来,小声地说道,“哥,等到傍晚的时候我们去郑家村一趟,你把郑澜叫出来,我有事情要和他商量。”

  沈之杰略微好奇地问道,“什么事情神神秘秘的,你不是很想要跟他划清界限吗,又要和他见面,万一他觉得你心里其实是爱慕他的,等到你孝期过了就来提亲怎么办?”

  “让你去叫你就去,肯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啊,你以为我那么闲吗?总之就这么说定了,你好奇心别那么重。”

  要不是害怕她的血放久了就失去了效力,她都想在家里放出半碗血以后,直接让哥哥送给郑澜,哪里用得着她跑这么一趟。

  时间流逝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傍晚,沈之月拿了一个碗,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带在她的身上,跟着哥哥出门去了。

  当沈之杰将郑澜叫过来,她已经能看到郑澜的身影的时候,立刻狠狠心,用锋利的匕首在左手臂上割了一刀,鲜红的血滴进了底下的碗里,直接滴了小半碗。

  沈之杰很有眼力见地走到一边去,尽量将时间和空间留给了妹妹和郑澜。

  郑澜来到大榕树下,看到她将那碗血递到自己的面前来,还微笑着,若无其事地说道,“你拿回去试试,不要拖延时间放太久。”

  男人的心里立刻升起了酸涩的感觉来,又是感动又是心疼地看着她,“你真是自作主张,之前我不是已经把话跟你说得很清楚了吗?你何苦这样伤害自己。”

  越是这样,他心里对她就更是爱慕,也更是放不下,难道她不明白吗?

  沈之月强忍着疼痛,不让脸上流露出异样来,“但愿我们的猜测是对的,也希望你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那我先回去了。”

  “沈姑娘,谢谢你做的这一切。”郑澜眼眶里涌上来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冲着她的背影喊道。

  她只是摆了摆手,和沈之杰一起朝着沈家村回去了。

  “月儿,你为什么要放血给郑公子,他要你的血究竟有什么用?你割哪里了,到底疼不疼?”沈之杰的目光一直落在沈之月的身上,担心她再次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了。

  “那根本不是我的血,是黄鳝的血,哥你不用大惊小怪,更加不用担心我。”沈之月早有准备,将白天在稻田里逮到的黄鳝从腰侧的布袋里拿了出来给哥哥看。

  沈之杰不由得迷糊了,“那我可就纳闷了,郑公子想要黄鳝的血不自己去逮,为什么还要经过你的手?月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哥,没想到你比以前聪明了不少嘛。想要逮到黄鳝不难,但是我要喂黄鳝喝下一些药汁才有用啊,这是郑公子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啊,现在你明白了没?你就别问那么多了,郑公子有他的秘密,他不愿意跟我们说。”

  沈之月左手臂上的伤口疼死了,她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一定要回家去先把伤口给包扎好,现在天气这么炎热,最容易发炎了,她可不想因为一点点的皮外伤就让自己再次发高热。

  回到家以后,她拿出最好自己做的伤药,涂在了伤口处,又用布条包扎好伤口,疼痛总算止住了一些。

  忙碌完这些,沈之月开始熟练地淘米做饭,把肉干再次切成块,用热水泡发,再把青菜洗干净,开始熟练地炒起菜来。

  吃晚饭的时候,有争吵声在村里响了起来,“我才不要嫁给那个男人,你们谁愿意嫁我绝不拦着,但是我绝对不嫁。”

  沈之月竖起耳朵来听,这声音很熟悉,隐隐约约是沈金珍的声音,“你们没钱了就要把我卖掉?我是货物吗,我想要过得好而已,你们给我找的怎样的人家,那男人都三十多岁了,长得又难看,据说还会打人,我嫁过去就是死,你们这是让我去送死!”

  “姐,是二叔家的金珍姐姐,二叔现在身体不太好了,家里的农活他们干不动重活,就想要将金珍姐姐嫁出去,换聘礼和聘金。”沈之良充满八卦地说道,眼睛里还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你怎么知道的?之良,你这段时间每天都出去玩是吧?”她含笑看向沈之良,有危险的意味散了出来。

  沈之良吓得头皮都发麻了,后背凉嗖嗖的,他立刻讪笑着说道,“姐,待在家里太闷了嘛,我就和哥哥,带着兰儿每天出去透会气。不过我们每次都在村里小孩子很多的地方玩,奶奶要是想害人,也没那么容易的。”

  “我听村里的孩子说,二叔和二婶觉得家里孩子太多了,金珍和金珠两个姐姐也都大了,最好不要留在家里了,早早嫁出去能得些银子和好东西。说明年他们可能种不了那么多地,养不了那么多孩子了。”

  沈之月听完,忍不住从鼻孔里嗤笑一声,“哪里就养不起啊,就算那地方废了,力气也不会变小啊,不过是借口罢了。贪婪爱占小便宜的人,到哪里都改不了这个毛病。沈金珍和沈金珠摊上这样的爹娘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刘彩萍蹙着眉说道,“月儿,不要在背后说别人家的事情,他们怎么样和我们无关,我们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明天哥和我去城里买猪肉,我们有段时间没给酒楼送熟食了。”沈之月想到没错过一天,她就少挣那么多银子,肉疼得不行。

  沈之杰一边吃着饭,一边含糊不清地答应了下来,沈有富和赵氏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了过来,他心里竟然幸灾乐祸。

  作孽多端的人,活该落得这样的下场,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

  另一边,沈有富和赵氏又是哄骗又是威胁,恨不得强按着沈金珍的头答应下来。

  “珍儿,那刘成才他家是刘员外家的旁支亲戚,家里也是有点钱的,他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会心疼人啊,前头那个妻子又没有给他留下儿子和女儿,只要你嫁过去嘴甜些,多哄刘成才些,还愁他不爱你吗。你长那么漂亮,那刘成才肯定会被你迷得团团转。”

  赵氏含着眼泪劝道,这段时间的折腾下来,非但没能将沈之月给弄死,从她家弄到银子,反而几乎把所有的家当都赔了进去,家里几乎没什么积蓄了,还有好几个孩子要养,她男人又伤到了根本,身体不好了,以后还能不能干很重的农活还不一定,这个家已经摇摇欲坠了。

  除了将两个女儿嫁出去,拿到聘礼和聘金,她还有什么办法呢?

  面对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她也是心疼得不行,但是现在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沈金珍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她不甘心地大声喊道,“但那个刘成才前一任妻子是被他活活打死的,那种人脾气残暴,稍微不顺意就对女人拳打脚踢,我嫁过去肯定也会被打死。我哪里敢嫁,嫁了就是死路一条啊。爹,娘,你们心疼我一下行不行?不能给我选个脾气好点的男人吗?”